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七期)

索引号
0MB112703/2025-3030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16:43:02
发布机构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根据2025年1—3月郧西县食品抽检信息公示—不合格,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3月14日,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郧西县意塬超市销售的白芷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0322484233313。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4月21日,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郧西县意塬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白芷系当事人于1月23日共购进3.5公斤,截至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白芷已销售完,无库存。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白芷进行召回,在法定召回时限内无消费者前来退货。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郧西县意塬超市销售不合格白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的规定,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郧西县意塬超市销售的白芷不合格是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所致。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立即整改,承诺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加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学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