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5年第5期),其中不合格涉及我县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0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郧西县思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思源纯净水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BJ25420300486832995。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6月27日,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郧西县思源纯净水厂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被抽检的该批次思源纯净水系当事人于2025年5月16日共生产120桶(15 升/桶),销售价6元/桶。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思源纯净水已销售完,无库存。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思源纯净水进行召回,在法定召回时限内无消费者前来退货。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郧西县思源纯净水厂生产经营不合格思源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20元,2.并处罚款2000元整。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郧西县思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思源纯净水不合格是由于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桶装一次性封盖在清洁消毒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立即整改,承诺在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学习,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责任制,规范清洗消毒桶装一次性封盖,将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作为重点检测项目,不合格做废品处理,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台账,注重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