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从业人员办证流程、简化材料、缩短办证时间,参照《十堰城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对象、所需资料及体检机构的公告》(2024年6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城区健康证业务办理,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四)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的人员;
(五)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
(六)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七)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八)托育机构工作人员;
(九)其他法律法规对预防性健康检查有特殊规定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提供资料
(一)个体办证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本人属于办理对象的资料打印件(如外卖行业本人注册的外卖平台App个人信息界面)。
(二)团体办证
用人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需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名单(用人单位需盖章),提出预约申请,预约好体检时间后,可集中组织体检(有专人对接服务)或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以上所需资料是为了验证办证人员是否属于免费办证范围。
三、注意事项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开展体检,抽血前请空腹。
2.备孕女性或已怀孕人员不宜做放射检查,请提前主动告知医生。
四、体检地点
城关镇人民路13号
五、办理期限
体检结束后第3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个人凭打印条在一楼健康体检登记窗口领取健康证。
从2025年4月7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719—6222997。
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