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提示

索引号
0MB112703/2025-14439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08:54:47
发布机构
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号

为优化从业人员办证流程、简化材料、缩短办证时间,参照《十堰城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对象、所需资料及体检机构的公告》(2024年6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城区健康证业务办理,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四)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的人员;

(五)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

(六)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七)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八)托育机构工作人员;

(九)其他法律法规对预防性健康检查有特殊规定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提供资料

(一)个体办证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本人属于办理对象的资料打印件(如外卖行业本人注册的外卖平台App个人信息界面)。

(二)团体办证

用人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需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名单(用人单位需盖章),提出预约申请,预约好体检时间后,可集中组织体检(有专人对接服务)或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以上所需资料是为了验证办证人员是否属于免费办证范围。

三、注意事项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开展体检,抽血前请空腹。

2.备孕女性或已怀孕人员不宜做放射检查,请提前主动告知医生。

四、体检地点

城关镇人民路13号

五、办理期限

体检结束后第3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个人凭打印条在一楼健康体检登记窗口领取健康证。

从2025年4月7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719—622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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