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维持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9月7日,全县天气转晴,本轮降雨结束;7日22时,汉江白河站水位低于警戒水位,流量低于10000m³/s,且持续下降。鉴于防汛形势趋于平稳,应急抢险基本结束,按照《郧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9月8日09时起,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继续维持防汛IV级应急响应。
目前,汛期尚未结束,降雨天气仍易发多发。请各乡镇(场、区)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戒备状态,持续做好24小时防汛值守,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会商研判,落实防范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防范,重点做好群众应急避险转移工作,坚决做到汛期不过、备汛不断、防御不止,切实落实“生命至上,避险为要”等要求,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目标。
郧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