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北地区大范围高强度沙尘天气影响,我市23日至24日将受沙尘传输影响达到中度污染水平,短时可达重度污染水平。为积极应对沙尘天气,减少沙尘传输、滞留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变化和沙尘气团走向,及时分析研判沙尘天气对本区域影响范围和程度,强化应对措施,按职责加强道路、建筑、堆场、拆迁、码头、搅拌等重点扬尘管控,最大限度减少内源污染,减小沙尘影响。
二、强化措施,全面履责。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工业污染源、企业堆场、建材、砂石料场的巡查监管;环卫部门加大道路洒水及雾炮抑尘作业频次,保持道路浸湿;住建部门督促建筑工地、商砼站雾化喷淋系统施工作业时不间断开启,城管部门加强渣土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和第三方巡查组强化针对各地各部门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督办,全面应对沙尘袭扰,全力保良。
三、坚决减排、腾库扩容。我市京能热电公司降低负荷20%以上,同时采取加大脱硫脱硝剂量等方式,进一步降低SO2、NOX、烟粉尘排放量。榕峰、福堰2家钢铁生产企业压减产能20%以上并实行错峰生产;华新等4家水泥企业压减产能15%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重点工业企业压减产能10%以上。
四、加强会商,精准预测。加强与市气象局、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监测中心的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紧盯数据变化,精准预警预测,及时发布快报提醒,抢抓有利条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五、强化宣传、科学防护。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门户网站等外宣平台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醒。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群众,沙尘天气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频次和室外活动;儿童、老年人及患有心肺疾病等易感人群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运动;建议学校适当减少户外活动安排,减轻沙尘污染天气带来的健康影响;出门戴好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吸入更多空气污染物;及时关闭门窗,防止沙尘进入室内,污染天气结束后,及时开窗通风。
各单位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各类扬尘源管控力度,全力抓好沙尘污染应对及健康防护工作,特别是做好沙尘留滞影响的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源腾库削峰,减轻沙尘留滞影响。各县市区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提前做好沙尘数据剔除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