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对象全县范围内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二、认证时限领取养老、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每个年度至少需要认证一次。
三、认证方式(一)线上认证。1、微信认证:打开微信搜索“湖北12333”,点击“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进入“资格认证”栏目,根据自身领取的险种待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做相应的点击,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根据提示读数字扫脸完成认证;2、支付宝认证:打开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在“资格认证”栏目中,根据自身领取的险种待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做相应的点击,便可根据提示在线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资格认证成功后会显示下一次认证时间。(二)上门认证。对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等特殊困难群体,因特殊原因无法自主完成资格认证的,可就近与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村(居)委会、乡镇人社所、县社保局)联系,由工作人员上门协助认证。
(三)就近认证。对鳏寡孤独等行动方便的人员,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可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村(居)委会县、乡镇人社所、县社保局)协助认证。
四、未完成认证的影响
对未按时完成年度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文件规定,将暂停发放养老或工伤保险待遇。待完成资格认证之后恢复正常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相关待遇。
请全县广大领取待遇人员相互转告,积极完成每个年度资格认证手续,确保能够按时领取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县社保局每月对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进行稽核,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养老、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咨询举报电话:0719-6225609 0719-6227500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