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景阳乡董家湾安置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0MB112703/2021-249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10:59:30
发布机构
郧西县景阳乡人民政府
文号

 

2021年景阳乡董家湾安置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西精扶办文〔2020〕7号批准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郧西县景阳乡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1年景阳乡董家湾安置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招标内容:景阳乡董家湾安置区办公用房建设。

四、工  期:60日历天

五、预  算:39.6万元(含设计、监理费用,即最高限价)。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专业技术人员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应岗位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1年5月-2021年7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完税凭证和人员名单)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供应商应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

(6)依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须是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查询截图)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7)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在本次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8)供应商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彩色打印)和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在景阳乡人民政府(郧西县景阳乡集镇景阳街001号)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磋商公告发布:

本次磋商公告在《郧西在线》(http://www.hbyunxi.net/)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郧西县景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19-634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