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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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城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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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17:24:00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配套的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教育系统股级及以下干部;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指导全县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协调中小学校园规划。

(四)根据国家、省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县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开展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审计经费使用情况。

(七)统筹管理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国家、省、地方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负责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工作。

(八)统筹规划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招聘录用和教师调配的审核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会同职改综合部门做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统筹管理各类教师的继续教育。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负责全县学历(文化)教育机构设置的审核、审批。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民办教育、自学考试。

(十一)编制中小学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承担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二)组织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教育系统重大科研基础并协调实施,规划、指导并推进全县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规划指导学校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划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安定和稳定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协同政法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查处违纪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受理教育系统来信来访;配合计生部门抓好教育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六)归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

(十七)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一)内设机构

郧西县教育局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行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文明创建办公室)、人事与教师管理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财务与发展规划股、基础与职业教育股、教育督导办公室、监察室(约谈室)、安全管理股(扫黑除恶办公室)、学前教育股。

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总结,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全局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与督办;负责电子政务、教育宣传、信息报送、印章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教育重点工作、热难点问题调研,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局党组、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群团、关工委及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学习教育活动、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人事与教师管理股。负责全县学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审核、退休审批、人事档案、教师出国(境)审查及教师录用相关工作;负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师师德建设、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全县退休教职工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财务与发展规划股。负责全县学校财务管理、审计工作,编制县级财政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落实教职工工资发放,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协助管理各类教育奖励基金和捐赠资金;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教育项目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的排查、鉴定、整改工作;负责教育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审计;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的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

基础与职业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指导全县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教育改革、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指导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负责教学用书、学籍管理、证书审验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科技活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相关工作;负责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基地、无邪教校园、无毒校园、文明校园建设与创建工作;制定全县成人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农村初中毕业生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全县职工岗位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

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对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评估;参与、组织对乡镇(场、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统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办学规范和办学水平督导、申报和评估;开展教育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查,负责全局性综合检查和迎检的组织、协调、总结、督导工作;负责县级督学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安全管理股。指导、监督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车司乘人员教育与管理;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两化”平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校;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承担综治工作。

学前教育股。负责拟定学前教育有关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学前教育相关标准,规范办园行为;监督、评估和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卫生保健、保育和教学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电子学籍创建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和幼儿园年检工作;负责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协助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

体育卫生和艺术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体育、卫生、艺术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监管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课程开设;强化体育、美育等评价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师业务培训,组织有关体育、艺术竞赛、国防教育交流活动;负责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指导学校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导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工作;牵头健康促进县相关工作。

(二)所属二级单位

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7个,分别是郧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精准扶贫办公室)、郧西县教学研究室、郧西县电教站、郧西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郧西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郧西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郧西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三)人员编制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兼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副局长4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3名;股级职数9名(含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股长1名)。

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主要负责人

严慈理 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四、办公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

五、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秋冬)15:00-18:00(春夏)

六、公开监督电话

 电话:0719-6227469;    传真:0719-6227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