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根据《中共郧西县委、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郧西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乡镇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 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七)承担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电话:0719-6235008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会务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综治、信访、平安建设、计划生育、统战宗教、税收管理、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国家安全、质量兴县、依法统计、退役军人事务、县委农村等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负责林长制、河长制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19-6207465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救援力量调度和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场、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与现场保障;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助上级处置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拟定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政策法规股。电话:0719-6310916
承担有关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法治建设、依法治县、法治宣传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市场监管联席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受理、分办和证件发放;拟定行政审批规范,优化办理流程;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全县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煤矿和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4.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19-6310939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基础股。电话:0719-6235008
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移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股。电话:0719-6310938
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禁毒等工作;及时移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7.调查评估股。电话:0719-6221975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全县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8.减灾救灾保障股。电话:0719-6226679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全县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9.财务室。电话:0719-6310929
拟定和实施单位财务制度、办法;组织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网上申报);承担各类资金、资产管理;负责支出审核、内部审计,及时完成各类国库支付、账务处理,按时提供财务报表;负责机关人员工资调整;负责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10.党建办。联系电话:0719-6235008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干部人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机构编制管理、群团组织、妇女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等工作;承担人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招录、培训、考核等有关工作。组织内部干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负责六城联创、门前三包和“双报到、双报告”等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
黄和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92号
五、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秋冬) 15:00—18:00(春夏)
六、公开(监督)电话
0719-623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