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郧西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负责人:陈林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郧西县郧西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19-6227383 (传真同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秋冬) 15:00—18:00(春夏)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管理。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协调和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县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培训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拟定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通村公路和城市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公路、航道日常养护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公交车)、装卸搬运、车辆维修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事关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全县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计量、质量监督以及汽车性能检测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推动交通科技进步。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谈、诉讼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监管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值守、目标管理、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课题调研,提供决策服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重要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工作会议材料、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文稿。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
(二)党建办(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拟定交通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承担部门预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投资融资、银行信贷、政府债务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账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建设规划股。拟定全县交通工程建设、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建设和养护市场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全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许可(开工备案)、设计文件审查审批,负责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和养护市场的从业资质和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交通运输诚信体系建设;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公路、航道、港口、枢纽等专项规划,负责有关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建设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拟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配合实施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港口、岸线审查、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利用外资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相关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承担机关重大决策等论证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执法监督和体制改革;根据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系统普法教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考核、执法证件的发放、审验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交通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建设和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六)安全监督股。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营运管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港口及营运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国家安全、反恐等专项工作的协调。
(七)综合运输股。拟定全县道路客运、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货运物流及公路、水路科技与信息发展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道路运输、物流业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等专项规划,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实施道路客货运站场(枢纽)项目的审核审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物流站场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公交、出租车、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公交、出租车等运营及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春运、节假日运输;承担国家重点物资种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行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项目建设规划、立项审批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综合交通运输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拟定全县公路运输、建设养护、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