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司法局

机构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
电话
0719-622713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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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除外)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17:21:00

基本情况: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西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文〔2019〕36号)精神,设定郧西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 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 县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

3.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负责县政府规章实施情况  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 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县政府规章工作,负责县政府规  章正式版本汇编工作。对规章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承担县政府 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  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协助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承担各乡镇(场、区)  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 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 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 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 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 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 监督的具体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 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 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 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 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 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搭 建政府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直通车”平台。管理和监督全县“百 名律师进乡村”工作。

9.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 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用械具、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 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地等保 障工作。

11.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 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  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 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  负责组织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  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  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 务效率和质量。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安全、维护等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依法治理和督察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决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全县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政府规章正式版本汇编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全县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3.行政复议应诉股(县行政复议办公室)。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上报县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各乡镇(场、区)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协助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组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承办县政府、市司法局交办的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牵头对征求县司法局意见的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4.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负责协调县直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和矛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5.基层指导股。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章制定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司法所工作。

6.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7.律师工作股(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搭建政府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直通车”平合;管理和监督全县“百名律师进乡村”工作;负责协调、监书并组织实施本县的法律接助工作,统一受理人民法院指定辩护自四事法律接助案件,受理、审批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授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

8.社区矫正股。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研究确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组织协调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履行相关工作程序;组织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重大突发性事件。

9.装备财务保障股。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10.政治部(党建办)。负责本系统党建、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思想政治、组织建设、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郧西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柯其江

办公地址: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53号

邮政编码:442600

工作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622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