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1年度)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25日 14:57:05
来源
郧西县教育局
编辑
郧西县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 教育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县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开展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准确、全面、及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主抓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牵头,落实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管员,并要求各股室均指派1名干部兼职从事公开信息的搜集、撰写工作。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审核。严格执行拟文股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审核上报,针对逻辑错误、常识错误、公开时限等进行检查和保密性审核。

三是拓宽途径,立体公开。除了在郧西县政府网公开信息外,还通过郧西县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多途径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郧西政府网”公开信息1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128

0

1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说明: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其他处理”项目:主要考虑极少数特殊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说明: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主要有: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内容不完整;有些栏目下信息量较少。经过上级指导整改,栏目信息逐步完善,内容逐渐丰富完整,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2021年度,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专人从事公开信息的搜集、撰写,扎实开展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把信息质量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多途径。

县两会期间,县教育局收到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5件,目前已实现了办结率、满意率两个100%,所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已经在郧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在学校招标建设领域,按照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审计、决算的程序实施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不得随意省减程序。新建项目学校在立项过程中,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制作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获批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岩土勘察,设计施工图纸;图纸审查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价格咨询机构做工程预算,并报送郧西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学校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按照立项、环评、用地、规划、施工、消防、抗震、防雷、白蚁防治、档案、各项验收等环节,办齐申报和验收手续。凡招标工程,必须按图纸和合同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不得搭载其它工程。房屋用途改变等特殊情况需变动的,变更和增量工程一律先批后建,未经审批不得施工建设,确保总体变更增量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变更和增量审批表按全县统一样式,并附有图纸变更、现场签证、影像等印证资料,必须有现场责任人、项目法人、乡镇中心学校建设专干、中心学校校长、监理单位总监、教育局监管股室、分管领导、局长分别核实审签后,方可同意实施,并纳入工程审计范围,重大变更要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招标工程之外的附属工程和小型维修,一律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或招标。严禁未批先建或擅自超合同建设,否则严肃追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