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4条。其中:无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9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7 | +22 | 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5 | -5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7538.92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我局不针对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故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缺乏连续性、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的形式单一渠道不畅等。2021年,我局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领导重视,制度完善。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的报送和审核工作,签订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承诺书、责任到人。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规章制度,涉密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二是加强学习,扎实推进。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严格保密审查工作,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立足实际,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等为媒介,把水利精准扶贫、饮水安全工程、水旱灾害防御、河长制等工作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