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家乡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家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郧西县安家乡安家河村二组,邮编:442635,电话:0719—6410026)。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及时充实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并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由2名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
(二)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公开形式进一步优化。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不断优化,公开能力不断增强,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扎实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主要领导、内设机构、村居概况等相关情况,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实时发布民生工程、政府动态信息。截止到12月底,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共76条,其中政府领导信息7条,政策文件信息2条,工作年度报表1条,简介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15条,工作动态信息45条,公示公告5条。2020年全年受理“12345”政府热线58条,网上问政10条,已全部按时办理完结。全年没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5 | 15 | 15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71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安家乡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安家乡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时、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按照要求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对申请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网上公布。2020年,我单位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我乡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我乡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3.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4.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各部门资源整合,积极配合为我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服务,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