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围绕年度要点,认真抓好落实,圆满完成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30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部门及乡镇预决算信息291条,政府债务信息2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6条。
(二)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县财政局未收到单位和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事项,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建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采编制作、审核发布等系列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涉及政务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审核、保密审查、发文规范、工作责任、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系统明确和规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2022年,根据省财政厅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整改意见,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等栏目建设,及时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股室(单位)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30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部门及乡镇预决算信息291条,政府债务信息2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政信息按要求公开后,对信息的政策解读不够,不便于群众对政策的深入了解,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23年,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部门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公开的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县财政局共办理“两代表一委员”建议1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9件,委员提案6件),按时办结回复,满意率达100%,除按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及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