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湖北省、十堰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郧西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郧西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9—62271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郧西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为郧西建设“绿色低碳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我局在2022年湖北省公务员招考,发布招录岗位2个,其中乡镇司法所岗位1个,机关岗位1个,2022年8月新招录公务员已到岗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两家,分别为县公证处和十堰市仲裁委郧西分会,2022年县公证处收费14余万元,仲裁分会收费5万余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函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或行政复议案;不存在因依申请公开件未处理或处理不妥被举报投诉且查实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县司法局内设行政复议股,主要对涉及各乡镇(场、区)和县直单位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处理。本单位今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充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四大平台,构建“12345”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的智慧司法建设,在县工业园区、河夹工业新区、乡镇综治中心、村(社区)建立律师工作站(室),实现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构建五重服务模式,共同缔造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的“清亲”政商关系,先行区创建在9月份获省司法厅检查验收。今年以来开展进园区进企业法治宣讲140场,法治体检80多次,提供法律服务900多次。
2.深入推进“律师乡村行”活动,让法律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推进“律师乡村行”服务到基层主题活动,推行“2456”律师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律师第三方优势,协助村委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乡村治理质量和水平。3月10日,“律师乡村行”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播放。
3.全面开展“八五”普法,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八五”普法全面铺开,各地各单位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00余场,发放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学习教材、普法教材、青少年普法读本等4.2万余册。全县组织培训了1500余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将35个村(社区)纳入2022年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试点,安家乡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乡镇。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