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3年01月29日 15:27:02
来源
郧西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
郧西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郧西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郧西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92号,电话:0719-62350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郧西县应急管理局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调整办公室人员,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高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按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工作落实。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并完善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拓展公开平台,加强政风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单位动态信息在网站发布,努力建成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服务型网站。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上传《郧西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版),对工作流程、答复文书明确了规范要求。对依申请公开办理件严格按照登记、交办、答复、送达、归档的工作程序,依法依规予以及时答复。2022年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说明: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郧西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执行力度不够。虽主动安排了分管领导和股室人员进行了学习,但存在一定的业务知识能力不足的问题,全局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队伍力量不足。因单位工作复杂、任务繁重,仅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信息不能在第一时间有效传达,工作得不到有效保障,业务能力也需进一步提高。

(三)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够。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还不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助力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继续做好与主体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能力方面的衔接,落实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高效。切实提升部门形象。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对构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真正把信息公开做到细致以态度更好、速度更好、服务更优为标准,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创新服务载体,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重大项目申报情况

(一)湖北省十堰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此项目已报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立项。项目计划在县工业园区、上津镇、湖北口回族乡、夹河镇、马安镇、河夹镇改扩建应急消防救援营房6处,配置防灭火车辆6辆,通讯指挥器材104 件(套),基本灭火机具装备517台(套),基本防护装备 120 件(套),野外生存器材42 件(套),固定式取水点装置(以水灭火取水点)15个。计划在2023—2025年间改建并使用。

(二)鄂陕区域应急救援基地。计划在城关地区建设应急救援基地,总建筑面积67664.20平方米,含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应急救援队伍实训基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空中救援基地及配套设施。目前,该项目已报县政府及发改部门立项,下一步积极同省应急部门对接,力争项目落地。

(三)郧西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根据应急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工作的函》,郧西被纳入县级建设项目。当前该项目已申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正处于谋划阶段。

(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强化防灾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经先期谋划,计划在一个乡镇建设一处防灾减灾示范乡镇,在县城区域建设一处应急避难场所,在马安镇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防灾减灾科普体验馆。目前,该项目已申报省应急管理厅,计划2023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