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0:02:04
来源
郧西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
郧西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郧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统计数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郧西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郧西县兴农巷7号,电话:0719-6227277)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多渠道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其中通知公告11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3条,行政许可32条,行政处罚35条,财政预决算10条,公益事业建设5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3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人督办管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制度管理,及时调整、规范政务公开各个流程环节,重点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发布等重要公开事项流程化、制度化管理。不断完善和丰富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服务功能,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权威信息发布渠道作用,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审核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完成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提高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政务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专业化水平,拓宽政务公开平台渠道,充分利用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以及传统方式开展政策发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覆盖率。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