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11:21:14
来源
郧西县司法局
编辑
郧西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郧西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郧西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郧西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51号,电话:0719-6227139,邮编:442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围绕群众关切内容,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重大决策、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5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郧西县数据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按照规定进行接收、登记、办理、审查、答复、归档。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信息审查。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定期排查,确保政府信息无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等情况。二是做好解读回应。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并做好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双向链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动态发布新闻热点、惠民惠企政策等信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持续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年终测评内容,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调度1次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等;积极参与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中强化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0个,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收到和处理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充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协办2件,已主动公开。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