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口回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11:46:52
来源
湖北口回族乡人民政府
编辑
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湖北口回族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人民政府院内一楼,电话:0719-6340008,邮编:442622)。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湖北口回族乡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精准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限,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真实准确、流程合规有序、服务便捷高效,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得感。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和政务工作进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5年度,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筑牢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认真梳理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有序。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问题,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按照《条例》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及时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维护与更新,定期检查栏目内容完整性和更新及时性,对失效信息及时清理下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村级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发布公开信息,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监督保障体系。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上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存在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的问题,我乡充分运用公示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等形式,加大公开力度,确保群众及时知晓政务信息。2025年,尽管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和政策等信息不足;二是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通过QQ群、广播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2.提高政府公开的实用性,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个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3.不定期对政务公开进行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性,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