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09:00:00
来源
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郧西县-住建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2025年度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75号;邮编:442600;电话:0719-62271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县住建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准确、全面、及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群众关注度较高栏目,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及成效信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32条,主要涉及政策45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8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等。未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其他网络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性、文字错误、政策导向等内容的审查。完善了住建局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编发了住建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县住建局根据县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相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完善了相关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住建局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当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我局在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市政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等栏目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及时回应关切。

(二)改进措施。2026年,我局将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住建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聚焦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