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08:44:26
来源
郧西县信访局
编辑
郧西县-信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我单位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信访局工作职责,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保证社会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确保申请受理渠道畅通。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全面落实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核流程,严把信息发布层级审查关,定期开展对个人隐私、错敏词排查整改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和运营。

(五)监督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主要负责人主管。2025年我局未开展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0个,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收到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信息发布的数量较少等问题。

2026年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拓宽扩大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郧西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28号,电话:0719-6227721,邮编:4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