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16:04:18
来源
郧西县林业局
编辑
郧西县

2025年,郧西县林业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扣林业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各项工作,全方位、多维度展现林业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林业核心业务,围绕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执法、行政许可、森林防火、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办理流程,明确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接件及时、办理规范、答复准确,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维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及时更新目录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分类清晰、指向明确;严格落实本机关制发文件的动态管理,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常态化梳理,本年度无制发、废止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林业板块栏目设置,调整完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子栏目,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及时发布林业资讯、政策解读、便民提示等内容,全年发布新媒体信息80余条;推进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局办公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查阅设备和资料,为群众现场查阅、咨询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问题整改,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发现的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2025年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重点工作如生态修复项目推进、林业执法专项行动等,公开内容多以工作动态为主,缺乏政策解读、数据详情、工作成效等深层次信息,难以满足公众全面了解工作情况的需求。

2.公开渠道融合度不高。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存在不同步情况,部分信息在门户网站发布后,政务新媒体跟进不及时,且线下公开渠道的信息更新频次较低,线上线下公开联动效果不佳。

3.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经办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培训,在信息分类、公开时机把握、政策解读撰写等方面的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公开信息存在排版不规范、关键词不清晰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聚焦重点提质增效。围绕林业核心业务和公众关切,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对生态修复、林业执法、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不仅公开工作动态,还同步发布政策解读、项目进展、数据统计、成效总结等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翔实、具体;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清单,明确不同类型信息的公开标准,确保公开信息有深度、有价值。

2.整合渠道强化联动。建立线上信息发布同步机制,明确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时限,做到重要信息同步发布、同频更新;提升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效能,增加线下查阅点的信息更新频次,及时摆放最新的政策文件、工作简报等资料,打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3.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计划2026年开展2次专题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分类编排、政策解读撰写等内容,提升经办人员的专业素养;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安排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复核,及时整改排版不规范、关键词不清晰等问题,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