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MB112703/2026-17067
文件类型
奖补办法
发文单位
郧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西政办发〔2026〕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2日 16:00:46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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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着力增强低收入群体自我发展能力与内生动力,稳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快鄂陕生态文旅发展示范县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低收入群体

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对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实施针对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秉持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的原则,采用生产补助、劳务补贴等形式,激励其发展产业,不断强化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继续落实监测户到户奖补政策。对监测户通过自身努力发展产业(多种经营)、务工就业或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实现增收的,给予奖励。(1)经测算,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以上级当年确定监测范围为准)并消除返贫风险的,按2000/户给予一次性奖扶;(2)当年风险未消除,人均纯收入在当年监测范围内的,实行差额奖扶。

(二)鼓励以户为单位自主发展特色产业。监测户利用自有庭院和山场,发展七小业态(小果园、小菜园、小池塘、小养殖、小商店、小餐馆、小作坊)实现增收。在每年1010日前,通过农户申请、村级初验、乡镇(场、区)复核程序,经测算年创收达0.5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分别给予每户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一次性产业奖扶。

(三)鼓励外出务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外出务工增收。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省外500/人、省内县外300/人标准给予奖扶。

(四)支持订单农业联农带农增收。支持有实力、有技术、有渠道的农业市场主体,通过提供种苗并回收产品的方式联农带农增收。市场主体在主管部门备案后列入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计划项目。对于带动10户以上且户均增收达5000元的,按一般农户500元每户、监测户1000元每户的标准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当年最高奖扶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深耕特色产业集群

坚持以强龙头、延链条、建集群为发展导向,聚力推动食用菌(蔬菜)、中药材、马头山羊、木本油料、茶叶、生态渔业和菌草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富含科技、原料绿色、质量安全、品牌响亮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加大乡村工匠培育力度,兼顾培育各类具有郧西地域特点的其他特色产业。

(一)持续稳固产业基地。支持六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及其他特色产业全力以赴补链、延链、强链,努力向产业集群发展,对纳入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计划的项目给予支持。

(二)不断培育产业市场主体。对于具备一定规模的市场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含集体经济经理人等),同六大产业链及粮油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并建立稳定购销关系,联农带农不少于5户且户年均增收达5000元以上,按纳税申报销售收入的3%给予奖励。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持续做大龙头企业。培植新进规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新进规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农带农达10户且户年均增收达5000元以上,当年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壮大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进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度加工产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呈正增长的,给予20万元奖补;对增长的部分再按3%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当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认定周期为上一年度11月至次年10月。激励创建各类龙头企业对成功申报并授予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驰名商标、农业产业园区(以及其他同等次荣誉称号的),自获得证书(文件)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性给予申报主体(或单位)3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支持开展精深加工。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正式投产满两年的,当年新增设备投资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发票金额不高于5%奖补,1000万元以上按发票金额不高于10%奖补,奖补上限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创建三品一标品牌认证。对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证书的,分别给予1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有机农产品复检合格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三、赋能乡村产业融合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实现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激活农业新业态。依托现有茶园、果园、牧场等产业基地,实施体验化、综合化改造,着力打造一批农文旅融合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农业休闲采摘、特色农事体验等新业态,同步完善示范点配套设施,串联开发主题旅游线路,加快构建全域联动、特色鲜明的农文旅融合发展体系。对纳入财政常态化帮扶计划的项目给予支持。

(二)推动和美乡村建设。支持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对纳入财政常态化帮扶计划的项目给予支持。

(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对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年度增长达到2%以上的乡镇(场、区),其辖区内经验收合格的新建或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按1500/户的标准予以补助。已享受类似补助的不得重复申领。

上述政策具体由村委会、乡镇(场、区)与六大产业链牵头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发布的《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及其补充政策自行废止。

附件: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