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原则,深入推进《民法典》颁布后新旧地方规范性文件更替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郧西县司法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及《十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郧西县人民政府近3年以来制发的现行有效的涉及《民法典》精神及原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郧西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涉及《民法典》精神及原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没有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郧西县司法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