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年初)的通知

索引号
0MB112703/2023-16983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郧西县政府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18:30:00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年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28日  


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年初)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以项目规划为引领,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统筹投入格局,全力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依据乡村振兴规划,科学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集中财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切实发挥涉农资金整合聚集效应,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巩固“两不愁三保障”、防止贫困反弹和推进乡村振兴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提升脱贫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权责对应,分工负责。在资金统筹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根据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积极落实好项目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全面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在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充分发挥好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的作用,集中财力,广泛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统筹范围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16项)包括: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和相关试点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省级财政资金(8项)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改革发展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相关改革试点试验资金除外)、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偿除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等。

县级财政资金包括:县财政衔接资金、存量资金等。

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

四、统筹投向及规模

2023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支持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在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郧西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与项目资金统筹监管组合署办公,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各乡镇(场、区)、县直相关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及其各组室、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筛选审定、检查督办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统筹方案要求申报并落实项目,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立项申报、指导实施、质量监督、验收考评,同时对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县发改局负责统筹项目对上衔接、申报与调整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县审计局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及项目建设成效进行审计、评价,提高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由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办公室、审计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各乡镇(场、区)按照方案规划的项目内容,加快推进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自验和整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向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对拨付到乡镇(场、区)的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其他相关部门在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机制。坚持以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载体、以奖补资金引领统筹,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二是运行机制。统筹资金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管理机制。建立整合资金双台账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建立资金管理台账,行业部门和乡镇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加强整合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和垫资、动态弥补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注资融资平台公司或再担保公司等。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不得借统筹整合之名,挪用项目资金。对不按方案规定使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将对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将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纳入乡镇(场、区)和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明细表

2.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附件1

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

额度

筹资责任

单    位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资金名称

资金支出方向

项  目

金 额

建设责任单位

合  计

60500



60500


中央财政资金合计

46760



46760


1

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8308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

2020

县人行

产业发展-监测户到户奖扶

35

县乡村振兴局

其他-雨露计划

1350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4050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产业发展-庭院经济

165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3803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茶叶产业

70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蔬菜产业

40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生态渔业产业

70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马头山羊产业

1000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650

县林业管护中心

产业发展-中药材产业

1200

县供销社

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8986

县发改局

基础设施-易迁后扶项目

1764

县发改局

以工代赈

200

产业发展-小型农田水利

200

县发改局

少数民族发展

100

产业发展-湖北口回族乡产业发展项目

100

县民宗局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40

产业发展-佘家湾林场基础设施项目

40

县林业管护中心

序号

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

额度

筹资责任

单    位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资金名称

资金支出方向

项  目

金 额

建设责任单位

2

水利发展资金

农田水利建设

4039

县水利和湖泊局

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4039

县水利和湖泊局

3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产业发展

271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三新”主体项目

271

县农业农村局

4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和相关试点资金)

林业产业发展

418

县林业管护中心

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418

县林业管护中心

5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高标准农田建设

350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3500

县农业农村局

6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美丽乡村示范片试点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2195

县财政局

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1080

县财政局

产业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1115

7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







8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9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农村公路建设

5800

县交通运输局

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

5800

县交通运输局

10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

1794

县住建局

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

1794

县住建局

11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







12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3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产业发展

65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65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14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3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生态渔业产业

30

县农业农村局

15

旅游发展基金







序号

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

额度

筹资责任

单    位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资金名称

资金支出方向

项  目

金 额

建设责任单位

16

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省级财政资金合计

2548.5



2548.5


17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998

县发改局

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998

县发改局

产业发展

204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204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18

水利改革发展资金

农田水利建设

308.5

县水利和湖泊局

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308.5

县水利和湖泊局

19

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20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高标准农田建设

50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00

县农业农村局

21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相关改革试点试验资金除外)







22

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23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

538

县住建局

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

538

县住建局

24

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合计

100



100


25

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产业发展

100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100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县级财政资金合计

11091.5



11091.5


序号

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

额度

筹资责任

单    位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资金名称

资金支出方向

项  目

金 额

建设责任单位

26

县级财政资金

产业发展

675

县财政局

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项目

675

县财政局

72

县人社局

产业发展-产业技能帮扶项目

72

县人社局

产业发展

2000

县委人才办

产业发展-人才培育项目

2000

县委人才办

产业发展

170

县交通运输局

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

170

县交通运输局

基础设施

1000

县住建局

基础设施-乡村建设

1000

县住建局

产业发展

985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订单经济

985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

1234

县林业管护中心

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1234

县林业管护中心

产业发展

40.5

县民宗局

产业发展-少数民族产业发展

40.5

县民宗局

产业发展

4915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4915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附件2

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

名称

责任

单位

项目建设实施地点

主要建设任务及内容

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时间进度(预计完成时间)

筹资方式
(统筹整合资金来源)

项目编号

乡镇

资金层级

来源渠道

资金
规模

合  计




6050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小河村等

2023年发展菌类种植3600万袋,按照文件规定对香菇种植1800万袋纳入补贴,标准1元/每棒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20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600

4900000925726098

2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小河村等

2023年发展菌类种植3600万袋,按照文件规定对香菇种植1800万袋基地纳入维护补贴,标准0.3元/每棒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20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80

4900000939473247

3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小河村等

2023年发展菌类种植3600万袋,按照文件规定对香菇种植1800万袋基地纳入技术服务补贴,标准0.9元/每棒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20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70

4900000925049833

4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河夹镇、安家乡、土门镇、香口乡等

下川村等

国家菌草中心对我县开展菌草研发,种植绿洲1号、3号菌草面积5000亩以上;为“以草代木”种菇示范50万棒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竹荪、大球盖菇等新品种试验项目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3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60

4900000925294163

5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安家乡、河夹镇、观音镇等

下川村等

落实菌草种菇示范50万袋,按10元/袋预计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1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0

4900000925053269

6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周家坪村等

新建23座保鲜库,按30万元/座的标准给予奖补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0

4900000925006251

7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店子镇等

风景村等

新修及拓宽产业路1200米,路面硬化4700平方米,改埋75#引水管道2000米,新建储水窖1座,修建排水渠1000米,加固基地厂房、加装安全护栏,硬化交易场地1000平方米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12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24993991

8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城关镇、土门镇、关防乡、观音镇、涧池乡、槐树林特场等

小河村等

对受风灾雨灾生产基地受损进行重建补贴(10万元/村)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7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0

4900000924975202

9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三官洞林区等

三官洞村等

支援香菇生产加工企业配套变压器等设施建设9台套;原冻库增容及低压新建4个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8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256578

10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对智能温棚基地一期建设“水电路网”土地流转等“三通一平”工程全额补贴;智能温棚建设6000平方米实施补贴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3

4900000925367190

11

产业发展

蔬菜

县农业农村局

观音镇

天河口村等

对湖北智慧农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垭子湾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灾后维修恢复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标准奖补

发展蔬菜产业,带动37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0

4900000925289276

12

产业发展

蔬菜

县农业农村局

城关镇

下北隅村

湖北食宴三合食品科技产业园智慧大脑建设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标准奖补

发展蔬菜产业,带动11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80

4900000925042141

13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新建连翘、金丝皇菊等中药材基地155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68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26571

14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香口乡

孟川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等中药材基地206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265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23760

15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上津镇

严家湾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白芨、火麻籽等中药材基地101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472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00813

16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槐树林特场

三岔河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五味子、白芨等中药材基地155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57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4998171

17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店子镇

七里沟村等

新建二花、连翘、五味子等中药材基地22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496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4991279

18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关防乡

关防铺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白芨等中药材基地101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743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4985062

19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湖北口回族乡

三天门村等

新建连翘、五味子、白芨等中药材基地12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87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779085

20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景阳乡

椒园村等

新建连翘、苍术、二花、五味子等中药材基地251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654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36418

21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六郎乡

将军坪村

新建苍术、连翘等中药材基地52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3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835599

22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六郎乡

将军坪村等

收购中药材510万,奖扶5%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821712

23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夹河镇

腰滩河村等

新建连翘、艾叶、苍术、菊花等中药材基地251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316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762918

24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新建连翘、五味子、苍术等中药材基地156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697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554209

25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涧池乡

董家沟村等

新建连翘等中药材基地51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3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767423

26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观音镇

龙桥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红花等中药材基地1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76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743761

27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观音镇

龙桥村

收购中药材520万,奖扶5%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747046

28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马安镇

姬家坪村

新建连翘等中药材基地53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3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58949

29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马安镇

下川村

湖北郧西县鑫源商贸有限公司计划收购、加工中药材产品,对年产值520万元给予奖扶,按产值的5%进行奖扶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442971

30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河夹镇

狮子沟村

新建杜仲、连翘等中药材基地52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40090

31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加工收购中药材510万,奖扶5%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41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712028

32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安家乡

卸甲坡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五味子、黄精等中药材基地155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91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03394

33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安家乡

元门村等

打造鄂西北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新建苍术、连翘、黄精等中药材基地3636亩,苍术育苗基地50亩及育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13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35

4900000925370960

34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安家乡

长岗岭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二花等中药材基地1542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8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535627

35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安家乡

卸甲坡村、长岗岭村、元门村等

打造中药材专业乡镇1个(新建苍术、连翘、黄精、二花等中药材基地6000亩以上)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67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254992

36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等

新建连翘等中药材基地800亩,新建连翘育苗基地50亩及育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49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5

4900000925446703

37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

新建1500平方米加工厂房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2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5

4900000925428453

38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

加工收购中药材530万,奖扶5%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65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420946

39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祖师殿村等

新建连翘等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48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560908

40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夹河镇

陡岭子村等

改造常规鱼池面积40亩以上,投放鱼苗3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3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704445

41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风景村

新建陆基园池10个面积600平方、升级改造生态池50亩,投放翘嘴鲌、鲈鱼、草鱼等鱼苗10万尾以上。开展渔业示范村(园)建设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4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722546

42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景阳乡

椒园村

改造常规鱼池面积40亩以上,投放鱼苗3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8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401624

43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六郎乡

罗坡垭村

新建设施渔业陆基园池3000平方米、基地20亩及配套设施设备,投放翘嘴鲌、鲈鱼、草鱼等鱼苗17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0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550830

44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重点渔业产业区土门基地新建高位循环池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5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36

4900000925824889

45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名优水产繁育基地孵化车间2000平方米及育苗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5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70

4900000925567537

46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六郎乡

康家梁村

厂房设施建设及冷冻、加工设备采购(烘干、冷藏、切割、包装等设备)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5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376129

47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

石塔河村等

新建设施渔业陆基园池及生态流道养殖池3000平方,投放翘嘴鲌、冷水鱼等鱼苗10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65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51297

48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槐树林特场

槐树村等

新建设施渔业生态流道养殖池4000平方,投放翘嘴鲌、冷水鱼等鱼苗15万尾以上,发展渔家乐餐饮100平方米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8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2

4900000939473446

49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改造常规鱼池面积40亩以,投放泥鳅苗20万尾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8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300994

50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香口乡

上香口村

改造常规鱼池面积40亩以上,投放鱼苗3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8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272842

51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新建设施渔业生态流道养殖池1200平方,投放鲟鱼等鱼苗5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35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

4900000925310255

52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金钱湖渔业科技公司名优水产繁育基地年繁育鱼苗寸片1000万尾以上的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35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25050622

53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六郎乡等

康家梁村等

汉江郧西段及境内水库、河流增殖放流鱼苗400万尾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50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30

4900000925038464

54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河夹镇等

龙窝村等

大力发展沟域经济、田园经济、订单经济,开展稻(藕)螺综合种养。对食宴三合收购县内田螺等水产品产值的5%进行奖扶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20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828899

55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城关镇

小河村等

种植菌草169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2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45

4900000939120976

56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种植菌草743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2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7.15

4900000939119166

57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

仓房村、白岩河村等

种植菌草29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25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5

4900000939117445

58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上津镇

石庙子村、磨沟村等

种植菌草468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6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3.4

4900000939115774

59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店子镇

店子村、七里沟村、李家坡村等

种植菌草174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5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7

4900000939114287

60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夹河镇

陡岭子村等

种植菌草443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5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15

4900000939112675

61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种植菌草97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4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8.57

4900000939111118

62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涧池乡

孤山村

种植菌草14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

4900000939109567

63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观音镇

观音村

种植菌草43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3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55

4900000939108118

64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观音镇

观音村等

种植菌草(绿洲一号)33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2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9.7

4900000939106599

65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马安镇

下川村等

种植菌草488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4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4

4900000939105032

66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六郎乡

罗坡垭村等

种植菌草55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75

4900000939103504

67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等

种植菌草706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5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3

4900000939102074

68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安家乡

元门村等

种植菌草5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5

4900000939100625

69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

白岩河村等

建设香口现代牧业综合示范区,新建羊舍400㎡、饲料间100㎡、兽医防疫室60㎡、堆粪棚50㎡,基础场平、路、水等配套建设及科普知识宣传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3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095614

70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城关镇

小河村等

开展马头山羊高效繁育技术推广,实施3000只马头山羊人工授精,购买相关药物及耗材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0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

4900000939094468

71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湖北口回族乡

虎坪村等

建设湖北口回族乡马头山羊小单元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工车间500㎡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0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

4900000939089106

72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城关镇

小河村等

新建小单元3个,种植牧草6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0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5

4900000939086404

73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新建小单元5个,种植牧草10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9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05

4900000939084919

74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

仓房村、白岩河村、树撑岩村、孟川村、六斗村等

新建小单元12个,种植牧草228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8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9.4

4900000939083311

75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上津镇

石庙子村等

新建小单元19个,种植牧草172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50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4.6

4900000939081809

76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槐树林特场

三岔河村、仙姑洞村等

新建小单元2个,种植牧草9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3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5

4900000939080338

77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店子镇

店子村、七里沟村、李家坡村等

新建小单元7个,种植牧草227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2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9.35

4900000939077487

78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关防乡

周家坪村、沙沟村、关防铺村等

新建小单元5个,种植牧草12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8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6

4900000939075846

79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湖北口回族乡

虎坪村等

新建小单元7个,种植牧草264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5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1.2

4900000939073368

80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景阳乡

兰滩口村、椒园村、尚坪村等

新建小单元4个,种植牧草125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2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25

4900000939068834

81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夹河镇

陡岭子村等

新建小单元9个,种植牧草23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30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7.55

4900000925324370

82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新建小单元5个,种植牧草9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9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5

4900000925296450

83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涧池乡

孤山村、风景村、下营村等

新建小单元3个,种植牧草52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2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6

4900000925270951

84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观音镇

观音村、龙桥村、天河口村、彭家湾村等

新建小单元9个,种植牧草12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31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2.05

4900000925832226

85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马安镇

下川村、石塔河村等

新建小单元5个,种植牧草139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7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6.95

4900000925276965

86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六郎乡

梁家川村、罗坡垭村等

新建小单元9个,种植牧草275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31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9.75

4900000925269314

87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等

新建小单元6个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0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

4900000925035357

88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安家乡

元门村、长岗岭村等

新建小单元2个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6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

4900000925264386

89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等

新建小单元2个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5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

4900000925467312

90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牧草加工7000吨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30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25463131

91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涧池乡

下营村等

牧草加工1641吨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4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21

4900000925439263

92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马安镇

下川村等

牧草加工800吨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2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

4900000925045970

93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等

牧草加工500吨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6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039187

94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夹河镇

白岩河村、陡岭子村等

选育马头山羊种公羊100只、种母羊1000只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5人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7.32

4900000925017059

95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香口乡

上香口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新建直播示范茶园300亩按1500元/亩进行奖补,其中2023年700元/亩、2024年400元/亩、2025年4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86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

4900000925758740

96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瓦屋场村

对郧西县瓦屋场林特专业合作社新建茶园100亩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1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259712

97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下营村

对郧西县元林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高标准无性系茶园100亩按4500元/亩奖补,2023年2500/亩、2024年1500元/亩、2025年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57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258175

98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

下川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新建茶叶210亩按照1000元/亩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9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

4900000925301422

99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

下川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茶叶加工车间500平方米按420元/平方给予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33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

4900000925405872

100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观音镇

双掌坪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新建茶叶加工车间615平方米按420元/平方给予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47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8

4900000925369917

101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夹河镇

石门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新建茶叶加工车间500平方米按420元/平方给予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41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

4900000925394854

102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安家乡

田坑村

茶叶产业链示范项目(对龙头企业神雾茶业集团新建大宗茶加工车间1500平方米、加工设备一套按照茶叶产业链2023年度规划给予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30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0

4900000925378616

103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河夹镇

来家河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灾后重建茶园150亩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7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25360791

104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观音镇

沟口村

对郧西闫家大秦白茶专业合作社灾后重建直播示范茶园200亩按1500元/亩进行奖补,其中2023年700元/亩、2024年400元/亩、2025年4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68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

4900000925413333

105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观音镇

双掌坪村等

市场主体(联合社)灾后重建茶园420亩,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28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2

4900000925303927

106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上营村

对郧西县明玉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灾后重建直播示范茶园500亩按1500元/亩进行奖补,其中2023年700元/亩、2024年400元/亩、2025年4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65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25052302

107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安家乡

田坑村

对神雾茶业集团成立国家级专家工作站按照30万元一次性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78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23919

108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安家乡

田坑村

对龙头企业神雾茶业集团开展茶叶基地质量改善350亩按照茶产业链2023年度规划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4.2

4900000925309161

109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下营村

对龙头企业七夕茶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业配套建设包装车间800平米、展销中心550平米按照茶产业链2023年度规划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25307652

110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上津镇

石庙村、孙家湾村等

核桃低产林改造2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24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0

4900000925435505

111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槐树林特场

槐树村等

核桃低产林改造1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5

4900000925818584

112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涧池乡

孤山村等

新建油茶基地5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7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5

4900000925771500

113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安家乡

长岗岭村等

新建油茶基地16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4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

4900000925471140

114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店子镇

七里沟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20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2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0

4900000925549839

115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夹河镇

腰滩河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10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25051327

116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夹河镇

陡岭子村等

建设橄榄油加工车间1200平方米,420元/平方米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4

4900000925040149

117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景阳乡

兰滩口村、椒园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15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2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

4900000924951315

118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六郎乡

康家梁村等

新发展油橄榄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3000亩,1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4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中央衔接资金191.6万、县级财政资金258.4万

450

4900000925775563

119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7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1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70

4900000925739861

120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土门镇

邵家沟村、土门村等

新建油茶基地4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0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0

4900000925374905

121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河夹镇

杨家湾村等

新建油茶基地4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09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0

4900000925391884

122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4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2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40

4900000925383263

123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城关镇

小河村等

核桃收购、加工产品销售金额达到2400万元给予奖扶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9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60

4900000925382724

124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土门镇、上津镇、六郎乡、观音镇、夹河镇等

关帝庙村等

核桃、油茶、花椒等木本油料管护7500亩,200元/亩;管护油橄榄20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2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60万元

310

4900000925363391

125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观音镇

天河口、刘家湾、彭家湾、垭子湾等村

新建油牡丹(玫瑰)2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3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

4900000925261154

126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新建油茶基地4000亩、油茶基地改造1000亩;有害生物防治50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6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33.3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6.68万元

360

4900000925013512

127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万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650人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68.92

4900000925048988

128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土门镇

家竹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249.3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4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4.93

4900000925454486

129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关防乡

钟坪村、周家坪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24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3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4

4900000925274690

130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涧池乡

泥河口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52.1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4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5.21

4900000925719369

131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53.1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8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5.31

4900000925800651

132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河夹镇

小坪沟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7.3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0.73

4900000925262558

133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河夹镇

东寺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61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8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6.1

4900000925838901

134

产业发展

监测户到户奖扶

县乡村振兴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对发展产业、外出务工、公益岗位的监测户实施奖补

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奖扶每户2000元,人均纯收入不足6000元的,差额补助

对发展产业的监测对象进行奖补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40059633

135

产业发展

“三新”主体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0家,带动农户增收。按3万元每家给予补贴

30000元/家

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0家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60

4900000925811114

136

产业发展

“三新”主体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500家,带动农户增收。按1万元每家给予补贴

10000元/家

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500家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200

4900000925032922

137

产业发展

“三新”主体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带动农户增收。按1000元每人给予补贴

1000元/人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000人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11

4900000925031909

138

产业发展

庭院经济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打造庭院经济示范村20个,培育带头示范户500户,带动10000户以上发展庭院经济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通过发展庭院经济,带动150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650

4900000925814437

139

产业发展

订单经济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培植18个以上市场经营主体与一村或多村联合发展订单经济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通过发展订单经济,带动35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985

4900000925454284

140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店子村

新建连翘基地600亩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00户30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198393

141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店子村

续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完善配套设施4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90

4900000939200243

142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店子村

续建就业培训车间及完善配套设施4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5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省级

中央衔接资金90万、省级衔接资金50万

140

4900000939199616

143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店子村

新建便民桥一座,长10米,宽4.5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0

4900000939198974

144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对香菇烘干及菌棒车间进行扩容,扩建烘干房设备、养菌场地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197799

145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培育河东湾、柯家湾、卢家场等庭院一户一业、乡宿、农家乐20余户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8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97261

146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对沙沟村安记院子、牛心石沟约40余户实施庭院环境整治,培育一户一业,培植特色民宿(乡宿)20余户,促进产业文旅融合发展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8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省级

中央衔接资金220万、省级衔接资金40万

260

4900000939196729

147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新修污水管网1500米,配置高压吸污车一辆,维修管护5处人工湿地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1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0

4900000939196173

148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拓宽沙沟村红岩湾产业路2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

4900000939195625

149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湖北口回族乡

坎子山村

改造特色民宿5户,修缮红色文化遗址一处,修建产业便道2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1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39195138

150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湖北口回族乡

坎子山村

溶洞加固、修缮250米,安装用电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1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50

4900000939194657

151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湖北口回族乡

坎子山村

坎子山魏登殿扶贫精神教育基地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包含清理乱堆乱放、危舍栏圈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1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50

4900000939194147

152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槐树林特场

槐树村

冷水稻产业园二期项目改造100亩,发展乡村旅游,建稻田文化体验区30亩、改建农耕文化展厅200平方米、改建稻田民宿600平方米、新建产业路1公里、防护栏1000米及田间游步道,每年举办“稻田文化节”吸引外地游客观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00

4900000939193607

153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夹河镇

金銮山村

1、2、5、6、7组5公里公路沿线的环境整治提升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1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80

4900000939183240

154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夹河镇

金銮山村

一组八仙沟蓄水池配套主管道3000米,管道开挖土方1500方,二组吕家院蓄水池入户管道1000米,管道开挖土方500方,三组龚家沟蓄水池配套主管道1000米,入户管道1000米,管道开挖土方1000方,龚家沟水源点维修蓄水水池10立方,二组安置房主管道维修更换1000米,管道土石方开挖500方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2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50

4900000939182931

155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夹河镇

金銮山村

金銮大道老旧房屋改造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等工程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7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70

4900000939182544

156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新建1处民宿320平方米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综合环境整治2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6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182144

157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一组新建生态农业观光采摘园100亩;新修产业路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1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39181728

158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沿国道生态治理(挡墙180米、产业路修复加固60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91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60

4900000939181195

159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孤山一组环境整治及基础配套建设—产业便道280米、污水管网200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

4900000939180676

160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一组60户人居环境整治、产业便道450米、垃圾处理60户、污水治理15户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6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80

4900000939180046

161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景阳乡

兰滩口村

新建民宿3家900平方米,购置垃圾箱10个、垃圾桶300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98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0

4900000939179444

162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景阳乡

兰滩口村

新建农特产品生产经营设施10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5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78676

163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六郎乡

康家梁村

康家梁2组至3组环湖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1000米,开展垃圾治理,污水沟渠维护8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77829

164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六郎乡

康家梁村

老鸦沟片区环境综合治理11户600平方米,房前屋后污水垃圾处理,挡墙50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8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76990

165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六郎乡

康家梁村

老鸦沟片区6户农村综合环境整治15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1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69523

166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马安镇

下川村

马安关隧道口至上川桥头6500米人居环境整治,马安河下川段小微水体治理全长1900米,改沿线猪圈厕所,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化粪池,小型沤肥池,垃圾清运回收设备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0

4900000939168353

167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

1.开展120户农户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含改厕改圈排污设施建设、垃圾治理);2.新建民宿3处总计750平米,带动农户和村集体增收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527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省级

中央衔接资金300万、省级衔接资金15万

315

4900000939167108

168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张家湾、神仙湾庭院改造60户(含排污设施建设及综合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30

4900000939165970

169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任家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污水处理池1个30方,污水管网200米及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80

4900000939164657

170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新建农产品车间2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39163300

171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张家湾30户农户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含排污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30

4900000939161938

172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发展金丝黄菊500亩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省级、县级

省级衔接资金4万、县级财政资金60万

64

4900000939160592

173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香口乡

上香口村

续建完善100亩设施蔬菜基地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92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县级

中央衔接资金160万、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5万、县级衔接资金375万

600

4900000939159257

174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羊尾镇

板桥村

实施人居环境整治10户(污水管网100米、产业便道3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7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39157777

175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羊尾镇

板桥村

新建人行便民桥4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12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50

4900000939156409

176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羊尾镇

板桥村

新建农产品车间5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08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50

4900000939154934

177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安家乡

田坑村

“郧三”路五龙河沿线村庄环境整治1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40

4900000939153422

178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安家乡

田坑村

田坑村六组片区谢荣等15户环境整治、水处理等综合治理1000米。田坑村七组片区凌大均等15户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综合治理2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80

4900000939152022

179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安家乡

田坑村

田坑村五组河道治理1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80

4900000939150618

180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张家湾水库至南湾村庄环境整治1000米(含河道治理、污水管网修复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7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39149155

181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发展农旅融合产业(含建设垂钓台4个、种植无籽石榴和黄桃70亩、1组50户农户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置办垃圾箱40个、垃圾筒600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5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00

4900000939147617

182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新修4组中药材基地产业路1.5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5

4900000939146144

183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新修8组水泥桥至庙沟口产业路1.5公里,宽3.5米、厚0.18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5

4900000939144635

184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石庙5组栏圈整治和污水治理20户,路边脏乱差和线路整治1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82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10

4900000939143251

185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石庙2组垃圾治理和栏圈整治及污水治理15户,脏乱差环境整治8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0

4900000939141656

186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朱家坡新建砌滑坡体挡墙,铲除滑坡体250m³,混凝土挡土墙高3.5米*长150米*宽1.2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0

4900000939140250

187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新建2组、4组、5组、6组污水处理池4座,污水管网9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0

4900000939138680

188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城关镇

王家坪村

维修新建王家坪大桥至金钗石河堤2公里及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40

4900000939137133

189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城关镇

天河坪村

羊家村15户民居改造及环境整治1000平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60

4900000939135827

190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龙桥村

龙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高标准大棚12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0

4900000939134404

191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龙桥村

三组农业产业园新建玻璃温棚163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8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0

4900000939132991

192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刘家湾村

4组彭家院片区14户民居、庭院及综合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31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80

4900000939131632

193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刘家湾村

5组王家院片区31户民居、庭院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综合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6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60

4900000939129319

194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龙桥村

新建龙桥村阳光桥片区至刘家湾村新村房段产业路长2公里,宽4.5米,厚0.2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4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省级

省级衔接资金

95

4900000939127953

195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安家乡

神雾岭村

1.1-7组公路沿线规划安放环卫箱15个;清理1-7组沿线400余户房前屋后及栏圈卫生2.增设垃圾清运车2台.3.4组刘家洼-7组双柏树,铺设污水处理管道2千米。4.新建污水处理池6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4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

4900000925417147

196

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

县住建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对17个乡镇(场区)支付全年垃圾治理费用,包含日常垃圾转运设施维护维修更换等垃圾治理前端清运相关工作费用。对全县6乡镇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设施,终端处理支付运营费。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0

4900000939355297

197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县乡村振兴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支持六大产业链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市级

市级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29279

198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王家坪村

二期红军巷17户人居综合环境治理、新建55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34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20

4900001067330199

199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王家坪村

二期改造红军巷道路600m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34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39350237

200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王家坪村

二期1400米产业便道、金钗石小区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91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39347734

201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一期羊村17户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17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39345248

202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二期天河坪村樱花谷段沿线28户人居环境整治45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0

4900000939342407

203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二期天河坪村韭崖新雨段(上北隅)沿街30栋户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23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10

4900000939339874

204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二期新修樱花谷段河道产业便道1.1公里及相关配套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36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0

4900000939336712

205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二期新修天河坪村韭崖新雨段(上北隅)河道亲水步道0.8公里及相关配套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46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0

4900000939333506

206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沟口村

二期沟口村绿道入口至村委会沿街两侧545米建筑及景观改造等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79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5

4900000939330432

207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沟口村

一期郧羊路村口处24户米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18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79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40

4900000939305801

208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沟口村

产业配套设施建设150平方米(一期)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79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5

4900000939299391

209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沟口村

一期新修沟口村茶叶产业路2米宽(2150㎡)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87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90

4900000939183176

210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龙桥村

二期5户农户院落风貌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建设65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8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0

4900000939140240

211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龙桥村

二期龙桥村郧羊路沿线环境整治3公里(800㎡)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78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0

4900000939138249

212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龙桥村

新建双石沟相关配套设施建设900m²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0

4900000939136493

213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龙桥村

一期新建蔬零售点6个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2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25783043

214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刘家湾村

二期刘家湾四组河岸综合环境治理53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49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25397400

215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刘家湾村

二期27亩休闲农业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01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25030316

216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刘家湾村

二期15户人居环境及庭院整治36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88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20

4900000925736072

217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彭家湾村

二期彭家湾村15户综合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40

4900000925018761

218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彭家湾村

一期巷道内6000米道路改造、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38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25359390

219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黄土梁村

一期黄土梁16户村综合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24997755

220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黄土梁村

一期黄土梁村新建80亩七彩地肤子种植园廊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25448663

221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黄土梁村

二期黄土梁村新建产业便道470㎡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5

4900000925387876

222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垭子湾村

一期垭子湾村沿线小型基础设施改造34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5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25291743

223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天河口村

一期天河口村300㎡综合环境治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85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

4900000939143960

224

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扶持重点村通过发展马头羊、茶叶、中药材等产业,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338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115

4900000939142057

22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城关镇

车家沟村、王家坪村

王家坪村8组安置区破损道路维修200m、污水管道维修100m;车家沟村5组安置区整改化粪池12.15m³、污水管道维修80m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5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77512

22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城关镇

石梯子村

10组安置区下水管道维修100m、保障房屋顶维修500㎡、11组安置区下水管道维修100m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6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76937

22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城关镇

小河村

6组安置区新建挡土墙长70m、宽1.5m、高6m、7组安置区建设污水管道1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4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76400

22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城关镇

洪台村

10组安置区下水沟渠治理长150米、宽1.5米、高2.5米、浆砌石岸覆钢筋混凝土盖板350㎡,周边场地硬化140㎡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3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75864

22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土门镇

唐家坪村

集中安置区饮水管网改造升级4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43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75225

23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土门镇

玉皇顶村

宽坪安置区维修污水管网约700米;1000平方米基础设施维修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6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5

4900000939474753

23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土门镇

邵家沟村

安全饮水巩固提升,新建30立方过滤池一个,维修原过滤池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2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74243

23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香口乡

仓房村

仓房村杜家湾、泉水沟安置区取水点1处,截水坝1座,20m³的蓄水池一口,管道开挖30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5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73839

23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香口乡

宋家河村

宋家河村夏家院、阴坡院、阳坡院安置区,取水点2处,截水坝2座,30m³的蓄水池二口,水管15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6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73392

23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香口乡

孟川村

孟川村袁家院、老学校、罗家包、冯家庄安置区取水点3处,截水坝3座,蓄水池30m³三口,管道开挖2000m,水管20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32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471623

23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刘家湾村

二组安置区淤泥1264m³,新建挡墙长21m,宽1.5m,高4.6m混凝土方量144.9m³;四组安置区新建水窖一个,管道3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3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7

4900000939471095

23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绞肠关村

三组安置区村庄环境整治,砌河道沿线驳岸100米,给排水管网3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4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70571

23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伍峪坪村

伍峪坪九组安置点区新砌混凝土挡墙长42米,平均宽1.3米,高3米;十一组安置区房后浆砌挡墙长52米,高1米,平均宽度1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41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69966

23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严家湾村

五组安置区附近水源点新建蓄水池30m³;六组安置区新砌驳岸长40m高2.6m宽1m,带填方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7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

4900000939469395

23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十八盘村

十八盘村花园沟安置区新建浆砌驳岸长50米,宽2米,高1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9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68844

24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丁家湾村

一组大古树安置区辅修长150米、宽15米、厚0.2米场地,四组小浦沟安置区屋顶漏水,长180米、宽30米;改建五组浦沟口安置区,辅修长20米、宽12米道路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8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8

4900000939468317

24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槐树林特场

三岔河村

安置区饮水工程巩固提升,开挖铺设管道8000米,建设蓄水池一个220方,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4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39467806

24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槐树林特场

槐树村

槐树村新槐嘉苑安置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产生活配套设施300平方米,硬化安置区道路2000平方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1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67289

24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店子镇

张家坪村

5组安置区河堤修复300米,污水管网收集处置200米及屋顶漏水修复长60米、宽10米,面积6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5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66800

24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店子镇

七里沟村

七里沟村关财石大堰安置区内环境整治,污水管1200米,检查井10座,化粪池1座,排水沟1000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7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466249

24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关防乡

蔡家场村

蔡家场村一组下湾安置区新建安置区公路22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31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65736

24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关防乡

丁家坪村

老村房坎下安置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老村房坎下安置区新修防洪堤17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0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65204

24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关防乡

关防铺村

关防铺村1组吴家大院安置区后面新建排洪沟300米,加固防洪堤19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2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64654

24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小新川村

碾子坪安置区后滑坡体240立方米(长:20米、高4米、宽3米)坡面清危加固;碾子坪、姜家院子安置区新修排水渠约500米,场地硬化约800平方米,对安置区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农户房前屋后及人员集中重点区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75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8

4900000939463966

24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大新川村、庵坪村

庵坪村四组村房旁安置区后岩石松动(大约1吨左右)钢筋混凝土加固高4米,宽3米,长8米;大新川村秧田凸安安置区房前滑坡体300立方米砌挡墙(长:66米、高3米、宽1.5米);庙湾安置区后高切坡1600立方米(长:30米、高10米、宽2米),混凝土挡墙+坡面清危+挂网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42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5

4900000939463232

25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上川村

上川村村房后安置区新修排水沟200米,1米排水沟300米;铺设污水管道200#250米,化粪池30m³和检查井及其他;滑坡治理加固长20米、高3米、宽2米;维修基础配套设施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2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39462577

25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龙王滩村

龙王滩村李家大院安置区硬化场地480平方米,将砌挡墙180立方;龙王滩村一组阴坡院安置区,硬化场地150平方米,并对农户房前屋后及人员集中重点区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1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

4900000939461810

25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陈家庄村

金家庄安置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行散水修缮,新建挡水台,1、2#楼屋后和屋右侧砖砌散水长约60米,砌挡墙约175立方米,场地硬化约190平方米,修复排水沟约55米,修复排污管道约3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6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60940

25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骡马店村

姚家沟安置区便民桥一座,跨度30米,宽9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5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460038

25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小河口村

膀田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新建垃圾收集池长3米宽2.4米高1.2米及周围场地硬化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6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58780

25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吴家扁村

稠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收集池一座、污水处理池一座、垃圾箱)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6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57424

25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干沟口村

秧田安置点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新建沿河护栏100米,垃圾池一个、便民棚一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7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56408

25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尚坪村

双河口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新建垃圾收集池长3米宽2.4米高1.2米,污水处理池5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5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55361

25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六郎乡

柯家湾村

柯家湾村(6组安置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维修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6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54022

25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六郎乡

赵家河村

阳坡坪安置区维修场地300平方米、50立方化粪池一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5

4900000939452686

26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六郎乡

梁家川村

村房垭子安置区滑坡体坡面清理加固,清理36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4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46987

26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兵马铺村

兵马铺村房路外安置区场坪硬化6500㎡、沟涵配套26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6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445624

26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居委会

居委会兰草岗集中安置区复修损毁道路500米,维修污水管道1000米,挡土墙加固30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15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

4900000939444131

26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石宝村

石宝村沟里坪安置区挡墙920立方米,维修场地800平米、污水管网220米、化粪池30立方米及其它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8

4900000939442643

26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小王沟村

小王沟村马家场安置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安装安置区桥面安全护栏120米,维修污水管道200米,维修检查井及化粪池8个,新建晾衣架8个,维修柴房屋顶8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1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41081

26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石门子村

石门子村杨家坪安置区维修安置区污水管道150米等,水毁涵洞100米,场地硬化修复800平方米,挡土墙20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8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39177

26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莲花池村

旱田安置区污水处理设施1座,铺设污水管网1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7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36819

26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张家河村

水井沟安置区、田畈老学校安置区新建污水处理池2处,铺设管网25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7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34434

26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老观庙村

新农村三街安置区排水管网、下水道改造,雨、污分离改造1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5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9

4900000939432425

26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胡家湾村

井坪安置区、水库尾子、贺家梁子安置区铺设污水管网改造600米,新建化三格粪池及配套3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0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30401

27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朱家沟村

宋世彩门外安置点蓄水池100方,铺设管网1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4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27956

27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涧池乡

大竹扒村

大竹扒村一组西沟口安置区污水处理铺设管网500米,建污水处理池2个,坡楼顶整治3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1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25576

27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涧池乡

孤山村

孤山村五组张家山安置区配套生活基础设施12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1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23060

27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涧池乡

涧池村

维修污水管网350米及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69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20042

27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涧池乡

风景村

风景村七组砖厂安置区开展安置区沿线基础设施建设填方4200平方米,砌驳岸1500立方米,硬化场地700立方米,对沿线400米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1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410261

27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观音镇

黄土梁村

黄土梁村何家院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和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15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9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07593

27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观音镇

纸槽村

纸槽村纸槽沟口安置区发展生产配套设施建设200平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7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405256

27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观音镇

万寿寺村

万寿寺村横排安置区后坡面清危,水泥浆砌滑坡体600立方米(长:40米、高3米、宽5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6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02463

27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观音镇

下桃园村

下桃园村阳坡安置点新建化粪池一个,配套完善排污管道建设3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5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399663

27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马安镇

惠家河村

惠家河村香铺安置点河堤除险加固项目,整治河岸200米,新建四处拦河坝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6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39396930

28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马安镇

钱盘子村

黄家湾安置点环境提升项目,新建污水管网600米等污水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31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39393845

28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马安镇

石塔河村

罗家湾安置区环境提升项目,新建污水管网300米,修建污水处理池一座,挡墙长60米*宽1米*高2米;营盘山安置区檐沟挡墙60米*宽1米*高3米;李家湾安置区道场200平米硬化,安装防护栏8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8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390662

28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安置区配套产业瓜果种植采摘园,建设机耕路(沙石路面)1.5公里,大棚6000㎡,及供水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4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5

4900000939387228

28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狮子沟村

一组安置点外老桥年久失修,新建长10m,宽5.5m,高4.5m便桥一座及河道清淤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35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84171

28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岩屋沟村

标准水窖一座,管线2.5km,三组保障房外河道清理400m,浆砌驳岸400m,护栏4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3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381139

28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莲花池村

一组安置点外河道治理80m,双边浆砌石岸及护栏共计160m,河道清淤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5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

4900000939378283

28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龙窝村

一组安置点维修污水管网5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3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

4900000939375524

28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东寺村

八组安置点新建水窖100m³,管网3千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3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71560

28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安家河村

花石沟安置区建防洪沟200米,安装防护栏175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6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368356

28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有水沟村

有水沟村曹家大院安置区配套生产用房60平米,四组新村房旁安置区配套生产用房720平米,六组蒿沟口安置区配套生产用房60平米,十王寺安全防护栏30米;有水沟维修驳坎10立方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81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39357138

29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八道河村

八道河村大屋院安置点配套生产用房50平方米、100米排水沟及安置点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9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354062

29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藏王沟村

藏王沟村葛垭子安置区门前沟域治理1.5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2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28688

29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长岗岭村

长岗岭村三组稠树沟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基础配套生产设施100平方米;晾衣架2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5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

4900000939326288

29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

三官洞村李家湾集中保障房安置区配套生产用房28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2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23813

29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三官洞林区

蒿坪河村

配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29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8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15385

29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三官洞林区

祖师殿村

祖师殿村房集中安置区配套生产设施4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68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

4900000939308682

29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十王寺村

十王寺村四组安置区生产生活基础配套1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50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299751

29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后扶

县发改局

香口乡

树撑岩村

树撑岩村白龙泉安置区新建化粪池30立方米及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10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293538

298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县交通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新建农村公路(4.5米宽,厚0.18米)28.92公里,每公里65.7万元。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运输难及产业发展运输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

1900

4900000939182678

299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县交通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提档升级公路27.4公里,每公里65.7万元。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运输难及产业发展运输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

1800

4900000939180486

300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县交通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新建农村公路(3.5米宽,厚0.18米)56.3公里,每公里35万元。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运输难及产业发展运输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1800万、县级财政资金170万

1970

4900000939173329

301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县交通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修复农村公路10公里,每公里30万元。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运输难及产业发展运输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

300

4900000939170586

302

乡村建设行动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

上津镇、店子镇、关防乡、土门镇、安家乡、湖北口回族乡

孙家湾村、李家坡村、关防铺村、沙沟村、周家坪村等26个村

建设高标准农田3.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包括对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审计、监理、验收等)

2000元/亩

带动6000户受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省级

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500万、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00万

4000

4900000939352783

303

乡村建设行动

以工代赈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龙王滩村、庙川村、三天门村

庭院硬化2000平方米,生态沟渠500米,生态挡墙1000米等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50人从中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0

4900000925266096

304

产业发展

少数民族产业发展

县民宗局

湖北口回族乡

坎子山村

新修产业路1.5公里及配套设施建设。对高山蔬菜种植基地按产值的5%进行帮扶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50人从中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40075606

305

产业发展

少数民族产业发展

县民宗局

湖北口回族乡

龙王滩村、泗峡口村

泗峡口至龙王滩河道修5公里(集镇)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有效提高了集镇河道防洪安全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164919

306

产业发展

少数民族产业发展

县民宗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少数民族村产业发展配套建设(垭子湾村藤编车间配套设施建设,老观庙村6组公路路基建设,天河口村回民组生态渔养殖项目建设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产业增收难问题,提高发展产业的积极性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40.5

4900000940069819

307

产业发展

国有林场

县林业管护中心

城关镇

佘家湾村

佘家湾林场。新建管护设施115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林场生产生活运营管护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40078844

308

巩固三保障成果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县乡村振兴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对全县4500名脱贫(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中、高职的在校生,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即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3000元/人/年

对在职业学校就读学生进行资助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350

4900000939400539

309

就业项目

技能帮扶

县人社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围绕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帮扶,按1500元每人给予补贴。

1500元/人

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增收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72

4900000939410617

310

产业发展

人才培育

人才办

相关乡镇

相关村

1.对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的农民,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对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按照每人3.3万元/年标准给予一次补贴

1.对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的农民,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对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按照每人3.3万元/年标准给予一次补贴

全年培育人才3000人以上,提升劳动力技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充足人才支撑带动创业主体300个,辐射受益群众7000人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000

4900000939150330

311

产业发展

小额贷款贴息

县人行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对10410户发展产业项目的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小额贷款按LPR利率贴息

按LPR利率贴息

解决农户产业发展缺少资金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20

4900000939167262

312

产业发展

市场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县财政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外出返乡人员和市场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外出返乡人员和市场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675

4900000925557957

31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贷款贴息

县发改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省级

中央衔接资金8986万、省级衔接资金998万

9984

4900000939281127

314

巩固三保障成果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县住建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对1000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户均补助2.08万元

20800元/户

解决1000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省级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794万、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538万

2332

4900000939403339

315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城关镇、土门镇

相关村

改善灌溉面积1.05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09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首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管理设施)、用水量测与灌区信息化工程。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防洪抗旱,改善灌溉面积1.09亩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1180

4900000939479008

316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山洪灾害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对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农业水价改革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险情排除,新增蓄水,确保灌区农田旱涝保收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889

4900000939478601

317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城关镇、安家乡

激浪河村、黄石梁村、安家河村

郧西县安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关镇、安家乡)。治理长度9.406km,建设内容包括:清淤清障7.896km;摆石护滩2.262km;生态型浆砌石挡墙护岸1.806km;雷诺护垫护岸1.572km;堤防加高加固1.776km;拆除重建穿堤涵管4座;新建便民台阶16处;拆除重建农桥1座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防洪抗旱、改善灌溉面积、治理水土流失等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1000

4900000939478115

318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城关镇、安家乡

车家沟村、小河村、十王寺村

郧西县五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关镇、安家乡)。治理河长7.937km,其中五里河6.697km、小河1.24km。工程内容为清淤清障,新建护滩、护岸、堤防及农桥拆除重建,河道清障7.937km、护滩2.082km、护岸3.824km、防洪墙0.309km、拆除重建农桥2座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防洪抗旱、改善灌溉面积、治理水土流失等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962

4900000939477709

319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洪涝灾害,应急抗旱防治,改善灌溉面积、水土流失防治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防洪抗旱、改善灌溉面积、治理水土流失等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省级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万、省级水利发展改革资金308.5万

316.5

4900000939477068

320

产业发展

蔬菜

县农业农村局

湖北口回族乡

虎坪村等

郧西县魏登殿高山蔬菜加工有限公司收购(包括自产)县内原材料金额的5%进行奖扶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标准奖补

发展蔬菜产业,带动1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400411

321

乡村建设行动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城关镇

王家坪村

硬化王家坪村标至张华元门前道路及配套1.7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00

490000093913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