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0MB112703/2023-43932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郧西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15:35:00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8月29日  


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32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鄂财农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以项目规划为引领,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统筹投入格局,全力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依据乡村振兴规划,科学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集中财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切实发挥涉农资金整合聚集效应,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巩固“两不愁三保障”、防止贫困反弹和推进乡村振兴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提升脱贫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权责对应,分工负责。在资金统筹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根据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积极落实好项目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全面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在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充分发挥好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的作用,集中财力,广泛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统筹范围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16项)包括: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和相关试点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省级财政资金(8项)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改革发展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相关改革试点试验资金除外)、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偿除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等。

县级财政资金包括:县财政衔接资金、存量资金等。

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

四、统筹投向及规模

2023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5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支持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在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郧西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与项目资金统筹监管组合署办公,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各乡镇(场、区)、县直相关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及其各组室、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筛选审定、检查督办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统筹方案要求申报并落实项目,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立项申报、指导实施、质量监督、验收考评,同时对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县发改局负责统筹项目对上衔接、申报与调整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县审计局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及项目建设成效进行审计、评价,提高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由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办公室、审计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各乡镇(场、区)按照方案规划的项目内容,加快推进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自验和整改完善,并向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其他相关部门在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机制。坚持以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载体、以奖补资金引领统筹,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二是运行机制。统筹资金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管理机制。建立整合资金双台账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建立资金管理台账,行业部门和乡镇(场、区)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加强整合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和垫资、动态弥补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注资融资平台公司或再担保公司等。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不得借统筹整合之名,挪用项目资金。对不按方案规定使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场、区)和部门,将对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将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纳入乡镇(场、区)和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明细表

2.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附件1

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额度

筹资责任单   位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资金名称

资金支出方向

项  目

金 额

建设责任单位

合  计

65000



65000


中央财政资金合计

50320



50320


1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31736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

1955

县人行

产业发展-监测户到户奖扶

35

县乡村振兴局

其他-雨露计划

1415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4828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产业发展-庭院经济

130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3933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茶叶产业

83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蔬菜产业

72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生态渔业产业

83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马头山羊产业

1130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780

县林业管护中心

产业发展-中药材产业

1330

县供销社

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8986

县发改局

基础设施-易迁后扶项目

1764

县发改局

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150

县委组织部

产业发展-“三新”主体

35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

400

县人社局

以工代赈

200

产业发展-小型农田水利

200

县发改局

少数民族发展

100

产业发展-湖北口回族乡产业发展项目

100

县民宗局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40

产业发展-佘家湾林场基础设施项目

40

县林业管护中心

2

水利发展资金

农田水利建设

5039

县水利和湖泊局

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5039

县水利和湖泊局

3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部分)

产业发展

166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产业基础巩固提升项目

166

县农业农村局

4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







5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部分)







6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不含退耕还林还草、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和相关试点资金)

林业产业发展

548

县林业管护中心

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548

县林业管护中心

7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

高标准农田建设

3283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3283

县农业农村局

8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美丽乡村示范片试点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2915

县财政局

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1800

县财政局

产业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1115

9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其他自然保护地、国有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部分)







10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11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农村公路建设

2862

县交通局

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

2862

县交通局

12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

农村危房改造

1794

县住建局

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

1794

县住建局

13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







14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5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产业发展

67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67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16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部分)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87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生态渔业和产业基础巩固提升项目

870

县农业农村局

17

旅游发展基金







18

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以工代赈

700

县发改局

产业发展-产业配套设施

700

县发改局

省级财政资金合计

3902



3902


19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998

县发改局

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998

县发改局

产业发展

294

县乡村振兴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294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驻村办

产业发展

200

县交通局

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

200

县交通局

20

水利改革发展资金

农田水利建设

224

县水利和湖泊局

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224

县水利和湖泊局

21

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22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高标准农田建设

1448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448

县农业农村局

23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相关改革试点试验资金除外)







24

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25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

538

县住建局

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

538

县住建局

26

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

产业发展

200

县发改局

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

200

县发改局

市级财政资金合计

350



350


27

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产业发展

350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350

县农业农村局

县级财政资金合计

10428



10428


28

县级财政资金

产业发展

975

县财政局

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项目

975

县财政局

72

县人社局

产业发展-产业技能帮扶

72

县人社局

产业发展

1500

县委人才办

产业发展-人才培育项目

1500

县委人才办

产业发展

170

县交通局

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

170

县交通局

产业发展

1000

县住建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1000

县住建局

产业发展

523.5

县农业农村局、科技经信局、商务局

产业发展-订单经济

523.5

县农业农村局、科技经信局、商务局

产业发展

1234

县林业管护中心

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1234

县林业管护中心

产业发展

40.5

县民宗局

产业发展-少数民族产业发展

40.5

县民宗局

产业发展

4913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4913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附件2  

郧西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

名称

责任

单位

项目建设

实施地点

主要建设任务及内容

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时间进度(预计完成时间)

筹资方式

项目编号

乡镇

资金层级

来源渠道

资金
规模

合计

345个





65000


1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小河村等

2023年发展菌类种植3600万袋,按照文件规定对香菇种植1800万袋纳入补贴,标准1元/棒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2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600

4900000925726098

2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小河村等

2023年发展菌类种植3600万袋,按照文件规定对香菇种植1800万袋基地纳入维护补贴,标准0.3元/棒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2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80

4900000939473247

3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小河村等

2023年发展菌类种植3600万袋,按照文件规定对香菇种植1800万袋基地纳入技术服务补贴,标准0.9元/棒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2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70

4900000925049833

4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河夹镇、安家乡、土门镇、香口乡等

下川村等

国家菌草中心对我县开展菌草研发,种植绿洲1号、3号菌草面积5000亩以上;为“以草代木”种菇示范50万棒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竹荪、大球盖菇等新品种试验项目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3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60

4900000925294163

5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安家乡、河夹镇、观音镇等

下川村等

落实菌草种菇示范50万袋,按10元/袋预计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1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0

4900000925053269

6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周家坪村等

新建23座保鲜库,按30万元/座的标准给予奖补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3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60

4900000925006251

7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店子镇等

风景村等

新修及拓宽产业路1200米,路面硬化4700平方米,改埋75#引水管道2000米,新建储水窖1座,修建排水渠1000米,加固基地厂房、加装安全护栏,硬化交易场地1000平方米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1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24993991

8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城关镇、土门镇、关防乡、观音镇、涧池乡、槐树林特场等

小河村等

对受风灾雨灾生产基地受损进行重建补贴(10万元/村)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7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0

4900000924975202

9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三官洞林区等

三官洞村等

支援香菇生产加工企业配套变压器等设施建设9台套;原冻库增容及低压新建4个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10

4900000925256578

10

产业发展

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对智能温棚基地一期建设“水电路网”土地流转等“三通一平”工程全额补贴;智能温棚建设6000平方米实施补贴

按照《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西办发电〔2021〕25号)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食用菌(易迁后扶产业)产业,带动3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3

4900000925367190

11

产业发展

蔬菜

县农业农村局

观音镇

天河口村等

对湖北智慧农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垭子湾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灾后维修恢复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标准奖补

发展蔬菜产业,带动37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0

4900000925289276

12

产业发展

蔬菜

县农业农村局

城关镇

下北隅村

湖北食宴三合食品科技产业园蔬菜产业项目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发展蔬菜产业,带动1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0

4900000925042141

13

产业发展

蔬菜

县农业农村局

湖北口回族乡

虎坪村等

郧西县魏登殿高山蔬菜加工有限公司收购(包括自产)县内原材料金额的5%进行奖扶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标准奖补

发展蔬菜产业,带动1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400411

14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新建连翘、金丝皇菊等中药材基地10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6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26571

15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香口乡

孟川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等中药材基地10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26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23760

16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上津镇

严家湾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白芨、火麻籽等中药材基地101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472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00813

17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槐树林特场

三岔河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五味子、白芨等中药材基地10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57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4998171

18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店子镇

七里沟村等

新建二花、连翘、五味子等中药材基地10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49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4991279

19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关防乡

关防铺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白芨等中药材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743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4985062

20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湖北口回族乡

三天门村等

新建连翘、五味子、白芨等中药材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87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779085

21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景阳乡

椒园村等

新建连翘、苍术、二花、五味子等中药材基地10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654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36418

22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六郎乡

将军坪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等中药材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3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835599

23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六郎乡

将军坪村等

收购中药材510万,奖扶5%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821712

24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夹河镇

腰滩河村等

新建连翘、艾叶、苍术、菊花等中药材基地10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31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762918

25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新建连翘、苍术等中药材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697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554209

26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涧池乡

董家沟村等

新建连翘等中药材基地51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3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767423

27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观音镇

龙桥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红花等中药材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76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743761

28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观音镇

龙桥村

收购中药材520万,奖扶5%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1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747046

29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马安镇

下川村

湖北郧西县鑫源商贸有限公司计划收购、加工中药材产品,对年产值520万元给予奖扶,按产值的5%进行奖扶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442971

30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河夹镇

狮子沟村

新建杜仲、连翘等中药材基地52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40090

31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加工收购中药材510万,奖扶5%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4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712028

32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安家乡

卸甲坡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五味子、黄精等中药材基地155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9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03394

33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安家乡

元门村等

打造鄂西北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新建苍术、连翘、黄精等中药材基地3636亩,苍术育苗基地50亩及育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13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35

4900000925370960

34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安家乡

长岗岭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二花等中药材基地1542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8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535627

35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安家乡

卸甲坡村、长岗岭村、元门村等

打造中药材专业乡镇1个(新建苍术、连翘、黄精、二花等中药材基地6000亩以上)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67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254992

36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等

新建连翘等中药材基地800亩,新建连翘育苗基地50亩及育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49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5

4900000925446703

37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

新建1500平方米加工厂房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5

4900000925428453

38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

加工收购中药材530万,奖扶5%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6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420946

39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祖师殿村等

新建连翘等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4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560908

40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香口乡

孟川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等中药材基地10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64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25041470

41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新建连翘、金丝皇菊等中药材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3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351632

42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湖北口回族乡

三天门村等

新建中药材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87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733032

43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等

新建连翘育苗基地67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苗木出圃70万株,保证满足发展9000亩连翘基地用苗需求。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25729496

44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槐树林特场

三岔河村等

新建苍术、连翘、五味子、白芨等中药材基地500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715251

45

产业发展

中药材

县供销社

河夹镇

狮子沟村等

新建白芨育苗基地67亩

按照《郧西县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政办发〔2022〕16号)标准进行补助

67亩苗圃出株26万株,保证全镇白芨苗供给,带动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25046669

46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夹河镇

陡岭子村等

改造常规鱼池面积40亩以上,投放鱼苗3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3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704445

47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风景村

新建陆基园池10个面积600平方米、升级改造生态池50亩,投放翘嘴鲌、鲈鱼、草鱼等鱼苗10万尾以上。开展渔业示范村(园)建设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4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722546

48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景阳乡

椒园村

改造常规鱼池面积40亩以上,投放鱼苗3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401624

49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六郎乡

罗坡垭村

新建设施渔业陆基园池3000平方米、基地20亩及配套设施设备,投放翘嘴鲌、鲈鱼、草鱼等鱼苗17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550830

50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重点渔业产业区土门基地新建高位循环池9座及配套设施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36

4900000925824889

51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名优水产繁育基地孵化车间2000平方米及育苗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70

4900000925567537

52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六郎乡

康家梁村

建设厂房600平方米及采购冷冻、加工设备3套(烘干、冷藏、切割、包装等设备)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376129

53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

石塔河村等

新建设施渔业陆基园池及生态流道养殖池3000平方米,投放翘嘴鲌、冷水鱼等鱼苗10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6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51297

54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槐树林特场

槐树村等

新建设施渔业生态流道养殖池4000平方米,投放翘嘴鲌、冷水鱼等鱼苗15万尾以上,发展渔家乐餐饮100平方米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2

4900000939473446

55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改造常规鱼池面积40亩以上,投放泥鳅苗20万尾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300994

56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香口乡

上香口村

改造常规鱼池面积40亩以上,投放鱼苗3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272842

57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新建设施渔业生态流道养殖池1200平方米,投放鲟鱼等鱼苗5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3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

4900000925310255

58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金钱湖渔业科技公司名优水产繁育基地年繁育鱼苗寸片1000万尾以上的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3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25050622

59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六郎乡等

康家梁村等

汉江郧西段及境内水库、河流增殖放流鱼苗400万尾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5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30

4900000925038464

60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河夹镇等

龙窝村等

大力发展沟域经济、田园经济、订单经济,开展稻(藕)螺综合种养。对食宴三合收购县内田螺等水产品产值的5%进行奖扶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2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828899

61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土门镇

家竹村

名优水产繁育中心建设,年产寸片100万尾(鲢鳙)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20人(含脱贫人口)人均受益增收2000元,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0

4900000939159336

62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关防乡、六郎乡、涧池乡、城关镇等

沙沟村、康家梁村、下营村、小河村、下北隅村等

在水库、山塘、河道及综合种养农田等水域增殖投放田螺50吨、鱼苗50万尾,发展“三大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水生态环境。(由县水产试验站组织实施)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护水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渔产业,直接带动20人(含脱贫人口)人均增收2000元,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043070

63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河夹镇

归仙河村

归仙河村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大水面鱼塘改造80亩上及配套设施建设,投放鱼苗3万尾以上。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带动15人(含脱贫人口)人均受益增收2000元,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25540520

64

产业发展

生态渔

县农业农村局

土门镇

家竹村

建设鱼池40亩,开展水产养殖和休闲渔业,年接待游客2000人。(家竹村美人钓渔业合作社)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生态渔产业,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531917

65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城关镇

小河村等

种植菌草169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2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45

4900000939120976

66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种植菌草743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7.15

4900000939119166

67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

仓房村、白岩河村等

种植菌草29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2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5

4900000939117445

68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上津镇

石庙子村、磨沟村等

种植菌草468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3.4

4900000939115774

69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店子镇

店子村、七里沟村、李家坡村等

种植菌草174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7

4900000939114287

70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夹河镇

陡岭子村等

种植菌草443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15

4900000939112675

71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种植菌草97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4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8.57

4900000939111118

72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涧池乡

孤山村

种植菌草14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

4900000939109567

73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观音镇

观音村

种植菌草43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3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55

4900000939108118

74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观音镇

观音村等

种植菌草(绿洲一号)33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2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9.7

4900000939106599

75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马安镇

下川村等

种植菌草488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4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4

4900000939105032

76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六郎乡

罗坡垭村等

种植菌草55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75

4900000939103504

77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等

种植菌草706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3

4900000939102074

78

产业发展

菌草种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安家乡

元门村等

种植菌草5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菌草种植产业,带动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5

4900000939100625

79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

白岩河村等

建设香口现代牧业综合示范区,新建羊舍400㎡、饲料间100㎡、兽医防疫室60㎡、堆粪棚50㎡,基础场平、路、水等配套建设及科普知识宣传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3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095614

80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城关镇

小河村等

开展马头山羊高效繁育技术推广,实施3000只马头山羊人工授精,购买相关药物及耗材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

4900000939094468

81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湖北口回族乡

虎坪村等

建设湖北口回族乡马头山羊小单元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工车间500㎡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

4900000939089106

82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城关镇

小河村等

新建小单元3个,种植牧草6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5

4900000939086404

83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新建小单元5个,种植牧草10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9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05

4900000939084919

84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

仓房村、白岩河村、树撑岩村、孟川村、六斗村等

新建小单元12个,种植牧草228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9.4

4900000939083311

85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上津镇

石庙子村等

新建小单元19个,种植牧草172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4.6

4900000939081809

86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槐树林特场

三岔河村、仙姑洞村等

新建小单元2个,种植牧草9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3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5

4900000939080338

87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店子镇

店子村、七里沟村、李家坡村等

新建小单元7个,种植牧草227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2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9.35

4900000939077487

88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关防乡

周家坪村、沙沟村、关防铺村等

新建小单元5个,种植牧草12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6

4900000939075846

89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湖北口回族乡

虎坪村等

新建小单元7个,种植牧草264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1.2

4900000939073368

90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景阳乡

兰滩口村、椒园村、尚坪村等

新建小单元4个,种植牧草125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2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25

4900000939068834

91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夹河镇

陡岭子村等

新建小单元9个,种植牧草23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3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7.55

4900000925324370

92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新建小单元5个,种植牧草90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9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5

4900000925296450

93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涧池乡

孤山村、风景村、下营村等

新建小单元3个,种植牧草52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2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6

4900000925270951

94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观音镇

观音村、龙桥村、天河口村、彭家湾村等

新建小单元9个,种植牧草121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3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2.05

4900000925832226

95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马安镇

下川村、石塔河村等

新建小单元5个,种植牧草139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7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6.95

4900000925276965

96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六郎乡

梁家川村、罗坡垭村等

新建小单元9个,种植牧草275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3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9.75

4900000925269314

97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等

新建小单元6个,每个小单元建设独立羊舍135㎡、饲草棚20㎡、堆粪棚10㎡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

4900000925035357

98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安家乡

元门村、长岗岭村等

新建小单元2个,每个小单元建设独立羊舍135㎡、饲草棚20㎡、堆粪棚10㎡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

4900000925264386

99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等

新建小单元2个,每个小单元建设独立羊舍135㎡、饲草棚20㎡、堆粪棚10㎡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

4900000925467312

100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土门镇

邵家沟村等

牧草加工7000吨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3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25463131

101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涧池乡

下营村等

牧草加工1641吨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4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21

4900000925439263

102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马安镇

下川村等

牧草加工800吨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2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

4900000925045970

103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等

牧草加工500吨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039187

104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夹河镇

白岩河村、陡岭子村等

选育马头山羊种公羊100只、种母羊1000只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2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5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7.32

4900000925017059

105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18个乡镇(场、区)

相关村

对新建的114个小单元,按照奖扶标准每个小单元增加1万元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2022〕24号)标准奖扶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14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9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14

4900000925564474

106

产业发展

马头山羊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香口乡

白岩河村等

选育马头山羊种公羊59只、种母羊376只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2022〕24号)标准奖扶

发展马头山羊产业,带动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9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6

4900000925025129

107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香口乡

上香口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新建直播示范茶园300亩按1500元/亩进行奖补,其中2023年700元/亩、2024年400元/亩、2025年4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20户以上、86人以上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6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

4900000925758740

108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瓦屋场村

对郧西县瓦屋场林特专业合作社新建茶园100亩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0户以上、21人以上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3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25259712

109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下营村

对郧西县元林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高标准无性系茶园100亩按4500元/亩奖补,2023年2500/亩、2024年1500元/亩、2025年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20户以上、57人以上从中受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6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25258175

110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

下川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新建茶叶210亩按照1000元/亩奖补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规定标准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0户以上、19人以上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3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

4900000925301422

111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马安镇

下川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茶叶加工车间500平方米按420元/平方给予奖补

按照《郧西县2023年茶叶产业链发展规划》(西茶链办〔2023〕2号)规定标准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0户以上,33人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3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

4900000925405872

112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观音镇

双掌坪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新建茶叶加工车间615平方米按42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

按照《郧西县2023年茶叶产业链发展规划》(西茶链办〔2023〕2号)规定标准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3户以上、47人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8

4900000925369917

113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夹河镇

石门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新建茶叶加工车间500平方米按42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

按照《郧西县2023年茶叶产业链发展规划》(西茶链办〔2023〕2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2户以上、41人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4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1

4900000925394854

114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安家乡

田坑村

茶叶产业链示范项目(对龙头企业神雾茶业集团新建大宗茶加工车间1500平方米按照2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奖补)

按照《郧西县2023年茶叶产业链发展规划》(西茶链办〔2023〕2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00户、300人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30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0

4900000925378616

115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河夹镇

来家河村等

对市场主体(联合社)灾后重建茶园150亩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0户以上、23人以上户均益增收5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3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25360791

116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观音镇

沟口村

对郧西闫家大秦白茶专业合作社灾后重建直播示范茶园200亩按1500元/亩进行奖补,其中2023年700元/亩、2024年400元/亩、2025年4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20户以上、68人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6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

4900000925413333

117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观音镇

双掌坪村等

市场主体(联合社)灾后重建茶园420亩,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0户以上、28人以上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3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2

4900000925303927

118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上营村

对郧西县明玉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灾后重建直播示范茶园500亩按1500元/亩进行奖补,其中2023年700元/亩、2024年400元/亩、2025年4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20户以上、65人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6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25052302

119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安家乡

田坑村

对神雾茶业集团成立国家级专家工作站按照30万元一次性奖补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20户78人从中受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6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25423919

120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安家乡

田坑村

新建神雾茶业大宗茶鲜叶中转摊放车间260平方米按照1000元/平方米奖补,建设“绿色低碳”生态示范茶园500亩并按照12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2023年茶叶产业链发展规划》(西茶链办〔2023〕2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20户、350人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4.2

4900000925309161

121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下营村

对龙头企业七夕茶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业配套建设包装车间800平方米、七夕茶叶物流配送中心550平方米按照100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5

4900000925307652

122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安家乡

十王寺村

市场主体灾后重建茶园200亩,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10户以上、20人以上户均益增收5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3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163203

123

产业发展

茶叶

县农业农村局

涧池乡

风景村

对郧西县二马氏家庭农场新建高标准无性系茶园160亩按4500元/亩奖补,2023年2500/亩、2024年1500元/亩、2025年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发展茶叶产业,带动20户以上、60人以上从中受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脱贫户不少于6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161322

124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上津镇

石庙子村、孙家湾村等

核桃低产林改造2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24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0

4900000925435505

125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槐树林特场

槐树村等

核桃低产林改造1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5

4900000925818584

126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涧池乡

孤山村等

新建油茶基地5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7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5

4900000925771500

127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安家乡

长岗岭村等

新建油茶基地16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4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

4900000925471140

128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店子镇

七里沟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20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2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0

4900000925549839

129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夹河镇

腰滩河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10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中央衔接资金6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0万元

100

4900000925051327

130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夹河镇

陡岭子村等

建设橄榄油加工车间1200平方米,420元/平方米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4

4900000925040149

131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景阳乡

兰滩口村、椒园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20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2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0

4900000924951315

132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六郎乡

康家梁村等

新发展油橄榄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3000亩,1500元/亩;新建油橄榄基地2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4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中央衔接资金211.6万、县级财政资金258.4万

470

4900000925775563

133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羊尾镇

朱家沟村等

新建油橄榄基地700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70

4900000925739861

134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土门镇

邵家沟村、土门村等

新建油茶基地4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1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0

4900000925374905

135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城关镇

小河村等

核桃加工产品销售金额达到1200万元给予奖扶。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9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60

4900000925382724

136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土门镇、上津镇、六郎乡、观音镇、夹河镇等

关帝庙村等

核桃、油茶、花椒、油桐等木本油料管护升级7500亩,200元/亩;管护升级油橄榄20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2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0万元

250

4900000925363391

137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观音镇

天河口、刘家湾、彭家湾、垭子湾等村

新建油牡丹(玫瑰)100亩,5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办发〔2021〕8号)标准奖补。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3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5

4900000925261154

138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新建木本油料1500亩,1000元/亩;低产低效林改造3000亩,500元/亩;有害生物防治调整为500亩。

按省规定执行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带动6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33.3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6.68万元

360

4900000925013512

139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围绕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开展有害生物防治4万亩。

按合同执行。

遏制松材线虫病漫延,助力木本油料发展,保护生态安全,提升森林质量。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553.92

4900000925048988

140

产业发展

木本油料

县林业管护中心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围绕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开展森林质量提升4000亩,200元/亩;林木良种培育100万株,0.3元/株;有害生物防治500亩。

按省定标准、合同执行

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30

4900000925004932

141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土门镇

家竹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249.3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4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4.93

4900000925454486

142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关防乡

钟坪村、周家坪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24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3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4

4900000925274690

143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涧池乡

泥河口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52.1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4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5.21

4900000925719369

144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河夹镇

龙窝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53.1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5.31

4900000925800651

145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河夹镇

小坪沟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7.3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0.73

4900000925262558

146

产业发展

山野葡萄

县林业管护中心

河夹镇

东寺村

山野葡萄基地管护61亩,1000元/亩

按照《郧西县关于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西乡振指办发〔2022〕24号)标准奖补

发展山野葡萄产业,带动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6.1

4900000925838901

147

产业发展

监测户到户奖扶

县乡村振兴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对发展产业、外出务工、公益岗位的监测户实施奖补

人均纯收入7600元以上奖扶每户2000元,人均纯收入不足7600元的,差额补助

对发展产业的监测对象进行奖补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40059633

148

产业发展

庭院经济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本着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鼓励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培育带头示范户500户,带动10000户以上发展庭院经济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通过发展庭院经济,培植1000户示范户、10000户参与户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300

4900000925814437

149

产业发展

“三新”主体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培育5家新进规农产品加工企业;对2家加工车间、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收购及加工活动给予帮扶,带动全县订单经济发展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通过发展订单经济,带动35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49

4900000925454284

150

产业发展

村集体经济发展

县委组织部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支持23个村通过产业发展型、新型服务业发展型、盘活资产型、社会化专业服务型等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带动23个村村集体经济发展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150

4900000925750782

151

产业发展

订单经济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扶持11家科技创新企业、7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外贸出口企业给与帮扶,鼓励发展订单经济。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通过发展订单经济,带动35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523.5

4900000925047328

152

产业发展

产业基础巩固提升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开展加厚地膜、生物降解地膜应用;开展0.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对4.5万亩小麦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治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0.5万亩,开展小麦一喷三防4.5万亩,小麦病虫害损失率5%以下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1006

4900000925424248

153

产业发展

耕地质量提升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完成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5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02.62万亩次以上;开展全县土壤普查,完成我县1138个表层样点和25个剖面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点校核与布设,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任务,建成县级土壤普查数据和样品库。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减少化肥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111

4900000939122616

154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店子村

新建连翘基地600亩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00户3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198393

155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店子村

新建农产品加工车间400平方米及民宿改造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90

4900000939200243

156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店子村

续建就业培训车间及完善配套设施4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5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省级

中央衔接资金90万、省级衔接资金50万

140

4900000939199616

157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店子村

新建便民桥一座,长10米,宽4.5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70

4900000939198974

158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对香菇烘干及菌棒车间进行扩容,扩建养菌场地2500平方米,修建场地排水沟2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197799

159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对河东湾、柯家湾、卢家场片区庭院及沿线300余米进行环境整治;培育一户一业,新培育乡宿、农家乐20户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8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97261

160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对沙沟村安记院子、牛心石沟40户实施庭院环境整治,治理山体滑坡挡墙100余米,清理排水渠200米。清理排水沟、污水沟200余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8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省级

中央衔接资金220万、省级衔接资金40万

260

4900000939196729

161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新修污水管网1500米,配置高压吸污车一辆,维修管护5处人工湿地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1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0

4900000939196173

162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沙沟村

拓宽沙沟村红岩湾产业路2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

4900000939195625

163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湖北口回族乡

坎子山村

改造特色民宿5户,修缮红色文化遗址一处,修建产业便道2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39195138

164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湖北口回族乡

坎子山村

溶洞加固、修缮250米,安装用电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50

4900000939194657

165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湖北口回族乡

坎子山村

坎子山沿线及教育基地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包含新建挡墙约500m³,回填平场两处,拆除危旧栏圈两处及其他环境整治项目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50

4900000939194147

166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槐树林特场

槐树村

冷水稻产业园二期项目改造100亩,发展乡村旅游,建稻田文化体验区30亩、改建农耕文化展厅200平方米、改建稻田民宿600平方米、新建产业路1公里、防护栏1000米及田间游步道,每年举办“稻田文化节”吸引外地游客观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00

4900000939193607

167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夹河镇

金銮山村

1、2、5、6、7组5公里公路沿线农户庭院及周边综合环境整治,新修污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等,新建人行道4000米、排水沟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1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80

4900000939183240

168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夹河镇

金銮山村

一组八仙沟蓄水池配套主管道3000米,管道开挖土方1500方,二组吕家院蓄水池入户管道1000米,管道开挖土方500方,三组龚家沟蓄水池配套主管道1000米,入户管道1000米,管道开挖土方1000方,龚家沟水源点维修蓄水池10立方,二组安置房主管道维修更换1000米,管道土石方开挖500方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50

4900000939182931

169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夹河镇

金銮山村

金銮大道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及雨污管网修复等工程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7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70

4900000939182544

170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新建1处民宿320平方米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综合环境整治2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182144

171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一组新建生态农业观光采摘园100亩;新修产业路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39181728

172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沿国道生态治理(挡墙180米、产业路修复加固60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9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60

4900000939181195

173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孤山一组环境整治及基础配套,建设产业便道280米、污水管网200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

4900000939180676

174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涧池乡

孤山村

一组60户人居环境整治、产业便道450米、垃圾处理60户、污水治理15户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80

4900000939180046

175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景阳乡

兰滩口村

新建民宿3家900平方米,购置垃圾箱10个、垃圾桶300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9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0

4900000939179444

176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景阳乡

兰滩口村

新建农特产品生产经营设施10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5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78676

177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六郎乡

康家梁村

康家梁2组至3组环湖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1000米,开展垃圾治理,污水沟渠维护8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77829

178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六郎乡

康家梁村

老鸦沟片区环境综合治理11户600平方米,房前屋后污水垃圾处理,挡墙50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76990

179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六郎乡

康家梁村

老鸦沟片区6户农村综合环境整治15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169523

180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马安镇

下川村

马安关隧道口至上川桥头6500米人居环境整治,马安河下川段小微水体治理全长1900米,改沿线猪圈厕所,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化粪池,小型沤肥池,垃圾清运回收设备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0

4900000939168353

181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

1.开展120户农户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含改厕改圈排污设施建设、垃圾治理);2.新建民宿3处总计750平方米,带动农户和村集体增收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527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省级

中央衔接资金300万、省级衔接资金15万

315

4900000939167108

182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张家湾、神仙湾庭院改造60户,房屋排险加固,传统古村落60户房屋保护,庭院改造60户,人行步道建设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30

4900000939165970

183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任家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污水处理池1个30方,污水管网200米,公共卫生厕所1座,拆除任家湾规划范围内废弃猪圈、厕所、牛棚。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80

4900000939164657

184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新建农产品车间200平方米,配套烘干设备一套,农产品展销中心1间及室内装修。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39163300

185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张家湾30户农户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排污设施,化粪池1个30方,污水管网500米,公共卫生厕所1座,标准化停车场500平方米,拆除张家湾规划范围内废弃猪圈、厕所、牛棚,硬化道路1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30

4900000939161938

186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家竹村

发展金丝黄菊500亩。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省级、县级

省级衔接资金4万、县级财政资金60万

64

4900000939160592

187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香口乡

上香口村

续建完善100亩设施蔬菜基地。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92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县级

中央衔接资金160万、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7万、县级衔接资金373万

600

4900000939159257

188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羊尾镇

板桥村

实施人居环境整治10户(污水管网100米、产业便道3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7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39157777

189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羊尾镇

板桥村

新建人行便民桥4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12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50

4900000939156409

190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羊尾镇

板桥村

新建农产品车间5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0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50

4900000939154934

191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安家乡

田坑村

“郧三”路五龙河沿线村庄环境整治1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40

4900000939153422

192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安家乡

田坑村

田坑村六组片区谢荣等15户环境整治、水处理等综合治理1000米。田坑村七组片区凌大均等15户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综合治理2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80

4900000939152022

193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安家乡

田坑村

田坑村五组河道治理1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80

4900000939150618

194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张家湾水库至南湾村庄环境整治1000米(含河道治理、污水管网修复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7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

4900000939149155

195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发展农旅融合产业(含建设垂钓台4个、种植无籽石榴和黄桃70亩、1组50户农户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置办垃圾箱40个、垃圾桶600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5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00

4900000939147617

196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新修4组中药材基地产业路1.5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5

4900000939146144

197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新修8组水泥桥至庙沟口产业路1.5公里,宽3.5米、厚0.18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5

4900000939144635

198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A等次奖励项目)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石庙5组栏圈整治和污水治理20户,路边脏乱差和线路整治1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82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10

4900000939143251

199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石庙2组垃圾治理和栏圈整治及污水治理15户,脏乱差环境整治8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0

4900000939141656

200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朱家坡新建砌滑坡体挡墙,铲除滑坡体250m³,混凝土挡土墙高3.5米*长150米*宽1.2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9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0

4900000939140250

201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石庙子村

新建2组、4组、5组、6组污水处理池4座,污水管网9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0

4900000939138680

202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城关镇

王家坪村

维修新建王家坪大桥至金钗石河堤2公里及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40

4900000939137133

203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城关镇

天河坪村

羊家村15户民居改造及环境整治10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60

4900000939135827

204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龙桥村

龙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高标准大棚12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0

4900000939134404

205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龙桥村

三组农业产业园新建玻璃温棚163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0

4900000939132991

206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刘家湾村

4组彭家院片区14户农户庭院及周边综合环境脏乱差点位整治,砌石岸700m³、挡墙400m³,地面硬化900m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3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80

4900000939131632

207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刘家湾村

5组王家院片区31户农户庭院及周边综合环境脏乱差点位整治,建排水沟400m、砌挡墙650m³、地面硬化4000㎡,河道清淤2300m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6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360

4900000939129319

208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观音镇

龙桥村

新建龙桥村阳光桥片区至刘家湾村新村房段产业路长2公里,宽4.5米,厚0.2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4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省级

省级衔接资金

95

4900000939127953

209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安家乡

神雾岭村

1.1-7组公路沿线规划安放环卫箱15个;清理1-7组沿线400余户房前屋后及栏圈卫生2.增设垃圾清运车2台.3.4组刘家洼-7组双柏树,铺设污水处理管道2千米。4.新建污水处理池6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4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0

4900000925417147

210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县住建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对17个乡镇(场区)支付全年垃圾治理费用,包含日常垃圾转运设施维护维修更换等垃圾治理前端清运相关工作费用。对全县6乡镇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设施,终端处理支付运营费。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000

4900000939355297

211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县驻村办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支持六大产业链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省级、市级

省级衔接资金9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350万元

440

4900000939129279

212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城关镇

王家坪村

硬化王家坪村标至张华元门前道路及配套1.7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200

4900000939134750

213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钟坪村

钟坪村上湖路段2.5公里环境综合整治,6组油坊沟院子20户污水治理新建管网300米,购买分类垃圾桶3000个,新建1300㎡堆肥房1个和垃圾分拣点1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70余人(含脱贫人口)从中收益增收,其中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1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25040819

214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关防乡

周家坪村

周家坪1组、2组拖拉机站、变电所至安置点环境治理137户1.5公里,购买分类垃圾桶2000个,新建1300㎡堆肥房1个和垃圾分拣点1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余人(含脱贫人口)从中收益增收,其中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1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25006652

215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土门镇

党家沟村

新建桃子基地70亩,樱桃基地120亩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带动50户(含脱贫人口)农户增收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25354591

216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店子镇

七里沟村

香菇加工厂房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及修建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2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其中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25037501

217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伍峪坪、刘家湾等村

配备垃圾分类及垃圾清运设备,购买垃圾清运车辆1台;垃圾收集电瓶车1个,垃圾桶20个及小型垃圾娄若干;铺设污水管网2公里,8个大中型化粪池共300m³,1个堆肥池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带动36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14

4900000940206725

218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上津镇

津城社区、过风楼等村

配备垃圾分类及垃圾清运设备,购买垃圾清运车辆1台;垃圾收集电瓶车1个,垃圾桶20个及小型垃圾娄若干;铺设污水管网2公里,5个中型化粪池共200m³,1个堆肥池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带动48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25322057

219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城关镇

下北隅村

下北隅村3组至6组,对原有500米水渠进行加固、清淤和生态建设处理,新建水渠150米,对主干道沿线进行环境整治,完善相关配套设施1500平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周边环境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带动20户(含脱贫人口)增收。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30

4900000925303783

220

产业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和易迁后扶组

城关镇

小河村

小河村八组俞家场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1500平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周边环境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带动20户(含脱贫人口)增收。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4

4900000925298893

221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王家坪村

二期红军巷17户人居综合环境治理、新建55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34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20

4900001067330199

222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王家坪村

二期改造红军巷道路600m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34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39350237

223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王家坪村

二期1400米产业便道、金钗石小区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91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39347734

224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一期羊村17户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添置垃圾箱50个,垃圾桶20个,铺设污水管网3000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17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39345248

225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二期天河坪村樱花谷段沿线28户人居环境整治45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0

4900000939342407

226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二期天河坪村韭崖新雨段(上北隅)沿街30栋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建设。建设沿河步行道2500米,整治30户的人居环境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23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10

4900000939339874

227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二期新修樱花谷段河道产业便道1.1公里及相关配套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3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0

4900000939336712

228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城关镇

天河坪村

二期新修天河坪村韭崖新雨段(上北隅)河道亲水步道0.8公里及相关配套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46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0

4900000939333506

229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沟口村

二期沟口村绿道入口至村委会沿街两侧545米建筑及景观改造等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79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5

4900000939330432

230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沟口村

一期郧羊路村口处24户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18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79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40

4900000939305801

231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沟口村

产业配套设施建设150平方米(一期)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79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5

4900000939299391

232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沟口村

一期新修沟口村茶叶产业路2米宽(2150㎡)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87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90

4900000939183176

233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龙桥村

二期5户农户院落风貌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建设65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0

4900000939140240

234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龙桥村

二期龙桥村郧羊路沿线环境整治3公里(800㎡)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7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0

4900000939138249

235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龙桥村

新建双石沟相关配套设施建设900m²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0

4900000939136493

236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龙桥村

一期新建蔬菜零售点6个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42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25783043

237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刘家湾村

二期刘家湾四组河岸综合环境治理53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49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25397400

238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刘家湾村

二期27亩休闲农业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201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25030316

239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刘家湾村

二期15户人居环境及庭院整治36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8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20

4900000925736072

240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彭家湾村

二期彭家湾村15户综合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是对15户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包括前庭后院及3000平米公共环境整治提升。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6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40

4900000925018761

241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彭家湾村

一期巷道内6000米道路改造、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38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25359390

242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黄土梁村

一期黄土梁16户村综合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主要是对16户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包括前庭后院。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0

4900000924997755

243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黄土梁村

一期黄土梁村新建80亩七彩地肤子种植园廊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25448663

244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黄土梁村

二期黄土梁村新建产业便道470㎡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5

4900000925387876

245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垭子湾村

一期垭子湾村沿线小型基础设施改造34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50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0

4900000925291743

246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观音镇

天河口村

一期天河口村300㎡综合环境治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385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5

4900000939143960

247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弥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桥函10座,维修公路100公里、河堤4500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1338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受益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115

4900000939142057

248

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片区建设

县财政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用于天河流域美丽乡村示范片10个行政村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和验收等费用。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用于天河流域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20

4900000925379761

24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城关镇

车家沟村、王家坪村

王家坪村8组安置区破损道路维修200m、污水管道维修100m;车家沟村5组安置区整改化粪池12.15m³、污水管道维修80m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5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77512

25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城关镇

石梯子村

10组安置区下水管道维修100m、11组安置区下水管道维修100m等、10间房屋防水防冻处理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6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76937

25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城关镇

小河村

6组安置区新建挡土墙长70m、宽1.5m、高6m、7组安置区建设污水管道1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4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76400

25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城关镇

洪台村

10组安置区下水沟渠治理长150米、宽1.5米、高2.5米、浆砌石岸覆钢筋混凝土盖板350㎡,周边场地硬化140㎡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3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75864

25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土门镇

唐家坪村

集中安置区饮水管网改造升级4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43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75225

25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土门镇

玉皇顶村

宽坪安置区维修污水管网约700米;1000平方米基础设施维修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6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5

4900000939474753

25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土门镇

邵家沟村

安全饮水巩固提升,新建30立方过滤池一个,维修原过滤池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2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74243

25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香口乡

仓房村

仓房村杜家湾、泉水沟安置区取水点1处,截水坝1座,20m³的蓄水池一口,管道开挖30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5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73839

25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香口乡

宋家河村

宋家河村夏家院、阴坡院、阳坡院安置区,取水点2处,截水坝2座,30m³的蓄水池二口,水管15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6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73392

25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香口乡

孟川村

孟川村袁家院、老学校、罗家包、冯家庄安置区取水点3处,截水坝3座,蓄水池30m³三口,管道开挖2000m,水管20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32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471623

25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刘家湾村

二组安置区淤泥1264m³,新建挡墙长21m,宽1.5m,高4.6m,混凝土方量144.9m³;四组安置区新建水窖一个,管道35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3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7

4900000939471095

26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绞肠关村

三组安置区村庄环境整治,砌河道沿线驳岸100米,给排水管网3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4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70571

26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伍峪坪村

伍峪坪九组安置点区新砌混凝土挡墙长42米,平均宽1.3米,高3米;十一组安置区房后浆砌挡墙长52米,高1米,平均宽度1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41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69966

26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严家湾村

五组安置区附近水源点新建蓄水池30m³;六组安置区新砌驳岸长40m高2.6m宽1m,带填方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7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

4900000939469395

26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十八盘村

十八盘村花园沟安置区新建浆砌驳岸长50米,宽2米,高1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9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68844

26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上津镇

丁家湾村

一组大古树安置区辅修长150米、宽15米、厚0.2米场地;改建五组浦沟口安置区,辅修长20米、宽12米道路,四组小浦沟安置区7间房屋防水防冻处理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8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8

4900000939468317

26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槐树林特场

三岔河村

安置区饮水工程巩固提升,开挖铺设管道8000米,建设蓄水池一个220方,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4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39467806

26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槐树林特场

槐树村

槐树村新槐嘉苑安置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产生活配套设施300平方米,硬化安置区道路2000平方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1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67289

26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店子镇

张家坪村

5组安置区河堤修复300米,污水管网收集处置200米,6间房屋防水防冻处理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5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66800

26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店子镇

七里沟村

七里沟村关财石大堰安置区内环境整治,污水管1200米,检查井10座,化粪池1座,排水沟1000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7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0

4900000939466249

26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关防乡

蔡家场村

蔡家场村一组下湾安置区新建安置区公路22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31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65736

27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关防乡

丁家坪村

老村房坎下安置区新修防洪堤17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0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65204

27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关防乡

关防铺村

关防铺村1组吴家大院安置区后面新建排洪沟300米,加固防洪堤19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2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64654

27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小新川村

碾子坪安置区后滑坡体240立方米(长:20米、高4米、宽3米)坡面清危加固;碾子坪、姜家院子安置区新修排水渠约500米,场地硬化约800平方米,对安置区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农户房前屋后及人员集中重点区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75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8

4900000939463966

27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大新川村、庵坪村

庵坪村四组村房旁安置区后岩石松动(大约1吨左右)钢筋混凝土加固高4米,宽3米,长8米;大新川村秧田凸安安置区房前滑坡体300立方米砌挡墙(长:66米、高3米、宽1.5米);庙湾安置区后高切坡1600立方米(长:30米、高10米、宽2米),混凝土挡墙+坡面清危+挂网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42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5

4900000939463232

27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上川村

上川村村房后安置区新修排水沟200米,1米排水沟300米;铺设污水管道200#250米,化粪池30m³和检查井及其他;滑坡治理加固长20米、高3米、宽2米;维修基础配套设施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2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39462577

27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湖北口回族乡

龙王滩村

龙王滩村李家大院安置区硬化场地480平方米,将砌挡墙180立方;龙王滩村一组阴坡院安置区,硬化场地150平方米,并对农户房前屋后及人员集中重点区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1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

4900000939461810

27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陈家庄村

金家庄安置点建排水沟长约60米,砌挡墙约175立方米,场地维修约190平方米,修复排水沟约55米,修复排污管道约3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6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60940

27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骡马店村

姚家沟安置区房后排险加固200立方米,蓄水池清淤5立方米,新增蓄水池盖板一个,新建拦水坝20立方米;董家湾安置区场地修复1140平方米;新建安置区生活配套设施120平方米,并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5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460038

27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小河口村

膀田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新建垃圾收集池长3米宽2.4米高1.2米及周围场地硬化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6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58780

27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吴家扁村

稠树安置点建垃圾收集池长3米宽2.4米高1.2米、化粪池32方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6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57424

28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干沟口村

秧田安置点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新建沿河护栏100米,垃圾池一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7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56408

28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景阳乡

尚坪村

双河口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新建垃圾收集池长3米宽2.4米高1.2米,污水处理池5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5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55361

28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六郎乡

柯家湾村

柯家湾6组安置区修建化粪池20立方米,维修化粪池15立方米、污水管网维修300米、污水沟2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6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54022

28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六郎乡

赵家河村

阳坡坪安置区维修场地300平方米、50立方化粪池一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5

4900000939452686

28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六郎乡

梁家川村

村房垭子安置区滑坡体坡面清理加固,清理36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4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46987

28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兵马铺村

兵马铺村房路外安置区场坪硬化6500㎡、沟涵配套26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6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445624

28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居委会

居委会兰草岗集中安置区复修损毁道路500米,维修污水管道1000米,挡土墙加固30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15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2

4900000939444131

28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石宝村

石宝村沟里坪安置区挡墙920立方米,维修场地800平米、污水管网220米、化粪池30立方米及其它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8

4900000939442643

28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小王沟村

小王沟村马家场安置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安装安置区桥面安全护栏120米,维修污水管道200米,维修检查井及化粪池8个,新建晾衣架8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1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41081

28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夹河镇

石门子村

石门子村杨家坪安置区维修安置区污水管道150米等,水毁涵洞100米,场地硬化修复800平方米,挡土墙200立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8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39177

29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莲花池村

旱田安置区污水处理设施1座,铺设污水管网1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7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36819

29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张家河村

水井沟安置区、田畈老学校安置区新建污水处理池2处,铺设管网25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7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34434

29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老观庙村

新农村三街安置区排水管网、下水道改造,雨、污分离改造1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5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9

4900000939432425

29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胡家湾村

井坪安置区、水库尾子、贺家梁子安置区铺设污水管网改造600米,新建化三格粪池及配套3个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0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30401

29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羊尾镇

朱家沟村

宋世彩门外安置点蓄水池100方,铺设管网10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4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427956

29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涧池乡

大竹扒村

大竹扒村一组西沟口安置区污水处理铺设管网500米,建污水处理池2个,坡楼顶整治3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1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25576

29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涧池乡

孤山村

孤山村五组张家山安置区配套生活基础设施12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1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423060

29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涧池乡

涧池村

维修污水管网350米及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693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20042

29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涧池乡

风景村

风景村七组砖厂安置区开展安置区沿线基础设施建设填方4200平方米,砌驳岸1500立方米,硬化场地700立方米,对沿线400米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1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410261

29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观音镇

黄土梁村

黄土梁村何家院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和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15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9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407593

30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观音镇

纸槽村

纸槽村纸槽沟口安置区发展生产配套设施建设200平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7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405256

30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观音镇

万寿寺村

万寿寺村横排安置区后坡面清危,水泥浆砌滑坡体600立方米(长:40米、高3米、宽5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66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402463

30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观音镇

下桃园村

下桃园村阳坡安置点新建化粪池一个,配套完善排污管道建设3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5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399663

30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马安镇

惠家河村

惠家河村香铺安置点河堤除险加固项目,整治河岸200米,新建四处拦河坝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6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39396930

30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马安镇

钱盘子村

黄家湾安置点环境提升项目,新建污水管网600米等污水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317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5

4900000939393845

30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马安镇

石塔河村

罗家湾安置区建污水管网300米、污水处理池一座、挡墙长60米*宽1米*高2米;营盘山安置区建挡墙60米*宽1米*高3米;李家湾安置区维修道场200平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8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0

4900000939390662

30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杨家湾村

安置区配套产业瓜果种植采摘园,建设机耕路(沙石路面)1.5公里,机耕辅路800m(硬化)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45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5

4900000939387228

30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狮子沟村

一组安置点外老桥年久失修,新建长10m,宽5.5m,高4.5m便桥一座及河道清淤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35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84171

30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岩屋沟村

一组安置房,新建标准水窖一座,管线2.5km,三组保障房外河道清理300m,浆砌驳岸300m,护栏300m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3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50

4900000939381139

30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莲花池村

一组安置点外河道治理80m,双边浆砌石岸及护栏共计160m,河道清淤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5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

4900000939378283

31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龙窝村

一组安置点维修污水管网5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3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8

4900000939375524

31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河夹镇

东寺村

八组安置点新建水窖100m³,管网3千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34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71560

312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安家河村

花石沟安置区建防洪沟200米,安装防护栏175米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6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0

4900000939368356

313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有水沟村

有水沟村曹家大院安置区配套生产用房60平米,四组新村房旁安置区配套生产用房120平米,六组蒿沟口安置区配套生产用房60平米,十王寺安全防护栏30米;有水沟维修驳坎10立方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81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35

4900000939357138

314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八道河村

八道河村大屋院安置点配套生产用房50平方米、100米排水沟及安置点环境整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9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354062

315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藏王沟村

藏王沟村葛垭子安置区门前沟域治理1.5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22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28688

316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长岗岭村

长岗岭村三组稠树沟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基础配套生产设施100平方米;晾衣架200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5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2

4900000939326288

31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三官洞林区

三官洞村

三官洞村李家湾集中保障房安置区配套生产用房28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28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23813

318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三官洞林区

蒿坪河村

配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29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8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5

4900000939315385

319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三官洞林区

祖师殿村

祖师殿村房集中安置区配套生产设施4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68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24

4900000939308682

320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安家乡

十王寺村

十王寺村四组安置区生产生活基础配套100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500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299751

321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

后扶

县发改局

香口乡

树撑岩村

树撑岩村白龙泉安置区新建化粪池30立方米及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改善提升集中安置区人居环境,带动脱贫人口109人从中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0

4900000939293538

322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县交通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建设任务调整为:新建农村公路(4.5米宽,厚0.18米)16公里,每公里65.7万元。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运输难及产业发展运输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

1053

4900000939182678

323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县交通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提档升级公路15公里,每公里65.7万元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运输难及产业发展运输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

985

4900000939180486

324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县交通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新建农村公路(3.5米宽,厚0.18米)25.1公里,每公里35万元(含危桥改造、水毁、桥梁检测)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运输难及产业发展运输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614万、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县级财政资金170万

984

4900000939173329

325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县交通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修复农村公路7公里,每公里30万元。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运输难及产业发展运输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

210

4900000939170586

326

乡村建设行动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

上津镇、店子镇、关防乡、土门镇、安家乡、湖北口回族乡

孙家湾村、李家坡村、关防铺村、沙沟村、周家坪村等26个村

建设高标准农田3.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包括对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审计、监理、验收等)

2000元/亩

带动6000户(含脱贫人口)受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省级

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172万、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448万

4620

4900000939352783

327

乡村建设行动

以工代赈

县发改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①湖北口回族乡龙王滩村、庙川村、三天门村等村庭院硬化2000平方米,生态沟渠500米,生态挡墙1000米等设施建设;②河夹镇龙窝村山塘整治1口,田间作业道1000米,生态沟渠1200米,温室大棚30栋;③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至湖北关道路工程建设,道路全长为2.7公里,路面宽4.5米,配套路边带和排水沟建设等。④十巫高速郧西至鲍峡段连接路车道改移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200万元、中央基建投资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200万元、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200万元

1100

4900000925266096

328

产业发展

少数民族产业发展

县民宗局

湖北口回族乡

坎子山村

新修产业路1.5公里及配套设施建设。对高山蔬菜种植基地按产值的5%进行帮扶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推动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带动50人(含脱贫人口)从中增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60

4900000940075606

329

产业发展

少数民族产业发展

县民宗局

湖北口回族乡

龙王滩村、泗峡口村

泗峡口至龙王滩河道修5公里(集镇)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有效提高了集镇河道防洪安全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39164919

330

产业发展

少数民族产业发展

县民宗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少数民族村产业发展配套建设(湖北口回族乡龙王滩村河堤修复)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保障产业增收,提高发展产业的积极性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40.5

4900000940069819

331

产业发展

国有林场

县林业管护中心

城关镇

佘家湾村

佘家湾林场。新建管护设施115平方米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林场生产生活运营管护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

4900000940078844

332

巩固三保障成果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县乡村振兴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对全县4500名脱贫(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中、高职的在校生,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即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3000元/人/年

对在职业学校就读学生进行资助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415

4900000939400539

333

就业项目

技能培训

县人社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围绕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1500元每人给予补贴。以村为单位,据实申报

1500元/人

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增收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72

4900000939410617

334

产业发展

人才培育

人才办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1.对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的农民,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对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按照每人3.3万元/年标准给予一次补贴

1.对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的农民,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对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按照每人3.3万元/年标准给予一次补贴

全年培育人才3000人以上,提升劳动力技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充足人才支撑带动创业主体300个,辐射受益群众7000人以上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县级

县级财政资金

1500

4900000939150330

335

产业发展

小额贷款贴息

县人行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对9469户发展产业项目的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小额贷款按LPR利率贴息

按LPR利率贴息

解决农户产业发展缺少资金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1955

4900000939167262

336

产业发展

市场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外出返乡人员和市场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外出返乡人员和市场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县级

中央衔接资金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75万元

976

4900000925557957

337

易地搬迁后扶

易迁贷款贴息

县发改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省级

中央衔接资金8986万、省级衔接资金998万

9984

4900000939281127

338

就业项目

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县人社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对有组织的输出到省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给予不超500元标准的一次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脱贫人口给予不超过300元标准的一次性交通补贴。过渡期内每人只能补助一次。

省外务工500元,县外省内务工300元

为脱贫人口8000人(含脱贫人口)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补

9月底前

中央

中央衔接资金

400

4900000925028007

339

巩固三保障成果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县住建局

相关

乡镇

相关村

对1000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户均补助2.08万元

20800元/户

解决1000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省级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794万、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538万

2332

4900000939403339

340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城关镇、土门镇

相关村

改善灌溉面积1.05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09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首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管理设施)、用水量测与灌区信息化工程。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防洪抗旱,改善灌溉面积1.09亩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1180

4900000939479008

341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山洪灾害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对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农业水价改革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险情排除,新增蓄水,确保灌区农田旱涝保收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889

4900000939478601

342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城关镇、安家乡

激浪河村、黄石梁村、安家河村

郧西县安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关镇、安家乡)。治理长度9.406km,建设内容包括:清淤清障7.896km;摆石护滩2.262km;生态型浆砌石挡墙护岸1.806km;雷诺护垫护岸1.572km;堤防加高加固1.776km;拆除重建穿堤涵管4座;新建便民台阶16处;拆除重建农桥1座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防洪抗旱、改善灌溉面积、治理水土流失等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1000

4900000939478115

343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城关镇、安家乡

车家沟村、小河村、十王寺村

郧西县五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关镇、安家乡)。治理河长7.937km,其中五里河6.697km、小河1.24km。工程内容为清淤清障,新建护滩、护岸、堤防及农桥拆除重建,河道清障7.937km、护滩2.082km、护岸3.824km、防洪墙0.309km、拆除重建农桥2座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防洪抗旱、改善灌溉面积、治理水土流失等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962

4900000939477709

344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维修饮水工程28处、渠道4条、排水沟2条、管护堰塘27处、饮水堰10处、渠道41条、河道15条、饮水工程36处、窖池1100口、取水口900处等。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防洪抗旱、改善灌溉面积、治理水土流失等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省级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万、省级水利改革发展资金224万

232

4900000939477068

345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水利发展项目

县水利湖泊局

相关乡镇

相关村

冷水河河道治理。治理河长8.3公里。其中新建护岸3公里,河道清淤4.6公里,新建生态堰4处,护岸加固2.5公里。

根据项目规划及标准实施

险情排除,新增蓄水,确保灌区农田旱涝保收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中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1000

490000092532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