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要求,县司法局对2025年9月30日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清理在2024年7月24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涉及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基础上进行,前述报告已经列入失效文件目录的文件,本次不再列入。
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文件10件,期限届满拟宣布失效的文件7件。在继续有效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暂无需要修改的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期限届满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