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西县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58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对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依据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要求,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乡镇(场、区)
类别一:关防95分、涧池94.5分、城关85.5分、香口85.5分、马安77分
类别二:土门98分、六郎96.5分、三官洞95.5分、湖北口94分、羊尾88.5分、安家87分、上津78分、河夹77.5分
类别三:景阳98.5分、夹河97.5分、观音97分、槐树93.5分、店子90分
二、县直单位
发改局:98分 环保局:98分
林业局:98分 地税局:98分
安监局:98分 畜牧兽医局:98分
科技局:97分 商务局:96分
计生局:96分 国土局:94分
文体局:92分 旅游局:92分
卫生局:92分 水电局:91分
农业局:90分 公安局:90分
教育局:90分 交通局:90分
质监局:90分 房管局:90分
工商局:90分 经信委:88分
住建局: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