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郧西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MB112703/2022-07274
文件类型
批复
发文单位
县发改局
发文字号
西发改〔2022〕3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4日 10:23:36
效力状态
有效

郧西享停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郧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由于你公司未正式运营,前期工程未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无法开展定调价前必要的成本监审等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经县政府同意,暂参照县城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西发改〔2020〕140号)制定试运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收费区域

车 型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1小时内

超过

1小时

连续停车

24小时

超过

24小时

县城规划区域内由政府建设与管理停车场,以及城市道路等政府公共资源内划定的、允许限时停车的临时停车位

中小型

车  辆

3元

每小时加收1元

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

按上述规定再次计费

收费中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大  型

车  辆

6元

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二、收费时段

路内划定的临时停车位按照商业、居住等功能区域不同分类收费。小河东路西侧(道路西侧北起元春桥前10米,南至工会桥前100米)收费时段为8:00-24:00,其它时段免费;富康大道中段南侧(道路南侧东起郧西大道前20米,西至丰融超市前30米)收费时段夏季晚18:00-早6:00,冬季晚18:00-早7:00,其它时段禁停;其它路边临时停车位收费时段为8:00-20:00,其它时段免费;待移交的停车场实行全天24小时收费。

(三)相关要求

1. 停车30分钟以内免费,超出30分钟按标准收费。

2. 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救灾、环卫保洁、市政维修等车辆免费停车。其他优惠对象依法依规落实,优惠对象需持法定有效证件。

3. 停车收费应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4. 你公司要加强道路停车泊位及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

5. 此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待全部完工试运行一年后,建立完整规范的财务账,依法依规开展成本监审等定调价程序后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