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红线”,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开门红”,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主要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切实抓好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开好局,起好步,夯实全年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基础,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实际,在经过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指导意见(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于2024年4月25日印发。
二、起草依据
主要参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十政办发〔2024〕11号)。
三、主要内容
《郧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指导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以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开展好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抓紧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确保粮食丰收,农业稳产增效。
(二)任务目标
2024年,全县计划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55万亩。其中水稻2.66万亩、小麦17.07万亩、玉米18.9万亩、马铃薯5.69万亩、红薯4.54万亩,大豆(黄豆)4.4万亩,其他作物1.74万亩。发展油料作物17.4万亩。蔬菜播种面积27.99万亩(早春播蔬菜5.24万亩)。巩固发展茶叶4.2万亩、中药材18.4万亩、木本油料24.25万亩,食用菌生产规模稳定在6000万棒,产量(鲜重)5.38万吨。发展马头山羊50万只,生猪出栏25万头、存栏14万头,其中能繁母猪1万头,牛出栏1万头,禽出栏210万只。巩固发展生态渔业养殖面积3.3万亩,新建设施渔业7万方,水产品产量2800吨。
(三)重点工作
包括全力以赴稳定粮食生产、全面抓实春季田间管理、有效保障春播物资储备、持续加强农业技术服务、切实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全域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坚定不移发展“三个经济”、深入实施“三新千百万”工程、着力抓好畜禽生产管理、切实抓好渔业生产管理十个部分。
(四)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政策支持三个部分。
(五)附件
为2024年粮油作物种植面积产量指导性计划,将粮食作物、玉米、水稻、大豆(黄豆)、油料作物的全年任务细化分解到了18个乡镇(场、区)。
解读单位:郧西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王 晗
咨询电话:0719-6227277